02 貿易出口流程(出口貿易的基本流程)

时间:2024-06-01 14:19:59 编辑: 来源:

產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國際間的供求關系,調整經濟結構,增加財政收入等。

出口流程順序3

一、申報:

1、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后,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準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托專業(代理)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2、需要委托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托報關手續。接受委托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托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托書,報關委托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準。

3、準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二、查驗: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并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

1、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2、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后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后,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

三、征稅:

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征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征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并于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四、放行:

1、對于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并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后,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2、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準后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3、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后,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

出口貨物流程

出口貨物流程

出口貨物流程,在現實生活中,做進出口貿易生意的人也是比較多的,國際貿易中的產品質量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不然可沒有人會買賬,下面就為大家分享出口貨物流程。

出口貨物流程1

1、將貨物運送到出口口岸的倉庫;

2、需要訂艙,核實船舶動態,決定那天裝船;

3、訂艙后,需要在裝船前3天,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的碼頭,同時讓商檢取樣進行檢驗;

4、在海關預錄入;

5、等待同船的其他貨物全部裝在完畢,海關會給你一個指示,您的貨物是否和您預錄入的一直與否;

6、開船后,您就會拿到船長簽字的提單了;

7、回到商檢單位,拿回商檢報告,產地證;

8、回到單位,制作全套的出口單據、發票、箱單等,格式在外貿實務里面有,這里沒有辦法給你畫圖,看看就好了;

9、向銀行遞交全套單據,銀行申單后,就寄到國外的銀行,國外銀行就通知客戶,三天之內,客戶就會答復贖單,還是退單;

10、假如沒有問題,你們就可以收匯了;

11、收匯后,在外管辦理核銷,在稅務局辦理退稅手續,業務結束。

出口貨物流程2

出口貨物報關流程

報關一般應經過以下四個環節,即申報、查驗、征稅與放行。

根據《海關法》的規定,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除海關特準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前向海關申報。至于裝貨24小時前到什么程度,是3天、5天還是1個月,可由報關人視口岸的倉儲能力自定,海關一般不予過問。

出口方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出口報關的操作流程:

1、申領核銷單;

2、再到出口商業務畫面點查看單據列表,選擇出口收匯核銷單,并點該出口收匯核銷單對應的編號準備進行填寫;

3、填寫出口收匯核銷單;

4、備案;

5、送貨;

6、準備報關。回到業務中心,點出口商,點添加單據,選擇出口貨物報關單,點確定;

7、填完后,點保存、退出;

8、再次回到業務中心,點海關,點報關;選擇報關所需的單據:商業發票、裝箱單、出境貨物通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報關單,點報關,即可完成報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九條 進出口貨物,除另有規定的外,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也可以由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托海關準予注冊登記的報關企業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辦理報關納稅手續,也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出口貨物流程3

外貿出口流程具體如下:

一: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后,買方企業正式訂貨并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后,需要簽訂《購貨合同》。

三:付款

方式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電匯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

五:包裝

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六:通關手續

(可請報關公司幫忙完成這個手續)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七: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并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

八:運輸

保險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后,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后,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除采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票匯、信匯等方式。目前,由于電子化的高速發展,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區域經濟組織。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貿易方面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給予其他締約方、參加方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據互惠、對等原則給予對方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待遇。

出口貿易的基本流程

辦理出口貿易時,基本流程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確認主要交易細節

出口方和國外的進口方進行前期初步溝通,達成合作意向,確定主要交易細節。例如:貨物的單價、數量、裝船日期、品質要求、付款方式等。

二、雙方簽訂貿易合同

進出口雙方按照之前達成的初步意向,編制貿易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為:進出口雙方的基本信息、貨品名稱、單價、數量、品質要求、起運港、目的港、發貨日期、付款方式等。合同生效后,即進入下一環節。

三、按照合同生產、備貨、發貨

出口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組織原材料,生產備貨。在貨物準備好后,按照合同上約定的運輸方式,辦理出口報關手續。在此期間還需要進行檢疫檢驗。在完成出口報關后,裝船發貨。

四、辦理寄單索匯手續

出口商在拿到提單以后,按照合同上約定的付款方式,準備寄單索匯。

如果付款方式為信用證方式和托收方式,則出口商需將發票、箱單、提單等貨運單據交付所在開戶銀行,由銀行為其辦理寄單索匯手續;如果付款方式為匯款,則出口商自行寄單索匯。

五、收匯并辦理結匯

國外進口商在收到貨物以后,到所在銀行辦理付款手續;出口商所在銀行在收到貨款后,通知出口商辦理收匯手續。

出口商可以將貨款直接結匯,也可以留存在公司的外幣賬戶中,留待日后付匯,或者匯率合適的時候再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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