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陜西省紀檢監察買粉絲買粉絲知識測試(陜西學前師范學院2019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时间:2024-05-26 00:17:47 编辑: 来源:

學校官網: 買粉絲://買粉絲.snsy.e.買粉絲/

招生網: 買粉絲://zsw.snsy.e.買粉絲/zsw/default.買粉絲

招辦電話:029-81530210 029-85370100

傳真電話:029-81530100

買粉絲買粉絲:陜師院招生辦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招生就業處、紀檢監察及各院系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核準下達。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學校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是已經參加2019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普高生)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以下簡稱:三校生),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符合條件且有申請意愿的考生必須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13日17∶00之間,依據本人意愿登錄省招辦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網上管理平臺(買粉絲: 買粉絲://買粉絲.sneac.e.買粉絲 )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申請入學的考生在2019年3月14日8:00至18日17:00登錄我校普招招生網,進入我校綜合評價考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基本信息、填報專業志愿(可填報4個專業志愿),明確本人錄取專業調劑意見、根據提示提交報名表、打印我校《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準考證》。

第十三條 學校對“普高生”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入學申請者考核科目為學校組織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 學校組織測試如下:

一、學校對“普高生”入學申請者職業適應性測試按專業類別分類進行:

1.報考非學前教育專業的學生只需參加筆試,考試內容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滿分150分。

2.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學生除參加筆試外,還需面試。筆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卷面滿分150分,按百分制成績計入,計算公式:卷面成績÷150×100;面試滿分50分,面試試題由三部分構成:五官形體、才藝展示和知識問答;滿分150分。

3.報考藝術類專業不參加測試,考生必須參加省招辦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或聯考,成績達省控線,并將專業課成績按公式: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150折算,作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二、對“三校生”入學申請者文化基礎測試筆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測試采取面試形式,滿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養、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學習態度。

三、“普高生”筆試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頒布的2019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三校生”筆試命題依據現行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命制。

第十五條 考試時間:2019年3月23日,上午舉行普高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筆試和“三校生”的文化基礎測試筆試,下午舉行學前教育專業的面試和“三校生”的職業技能測試面試,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請以我校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準考證的考試時間為準。

考試地點:陜西學前師范學院長安校區

第十六條 學校將綜合評價預錄取名單于2019年4月4日17∶00前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 預錄取考生請于2019年 4月8日至9日17:00前持報到注冊通知單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學校長安校區注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綜合評價成績確定辦法

第十八條 綜合評價招生針對不同招生對象,確定以下綜合評價成績核定辦法:

一、普高生

綜合評價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滿分:100分)+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平均成績(滿分:5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50分),綜合評價成績滿分300分。其中: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賦分標準:A級100分、B級85分、C級(含合格)70分、D級40分。

2.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賦分標準:A級50分、B級40分、C級30分、D級10分。

二、三校生

綜合評價成績=文化基礎成績(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50分),綜合評價成績滿分300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志愿,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以不低于實考人數10%的淘汰比例,確定預錄取人數:

一、普高生

1.對于同一專業志愿,按綜合評價成績進行從高至低排序,如果綜合評價成績相同,依次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平均成績三項成績從高至低確定專業,如果三項成績均相同,按相同位次對待確定專業。如有未確定專業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排序在第二、三等志愿空缺計劃內確定專業,如仍未確定專業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考生綜合評價成績排序調劑到其他專業。

2.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學生面試成績須不低于30分,否則不能錄取到該專業及其方向。

3.考生須參加全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且有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無違紀作弊行為。如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生必須主動申請參加“三校生”的職業技能測試(面試),替代缺失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

二、三校生

對于同一專業志愿,按綜合評價成績進行從高至低排序,如果綜合評價成績相同,依次按文化基礎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兩項成績從高至低確定專業,如果兩項成績均相同,按相同位次對待確定專業。如有未確定專業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排序在第二、三等志愿空缺計劃內確定專業,如仍未確定專業且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考生綜合評價成績排序調劑到其他專業。

第二十一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綜合評價招生各生源類別、各專業錄取人數由學校招生委員會根據實際報考情況、學生綜合評價結果及辦學條件等情況決定。

第八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陜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核準的學費標準,高職(專科)學費:非藝術類專業55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學年。

第九章 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 學校有完善的獎、助、貸、減、補的多元化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

第二十五條 國家獎、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獎勵金額為8000元/年·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獎勵金額為5000元/年·人。

3.國家助學金:獲得者平均獎勵金額為3000元/年·人。

第二十六條 學校獎學金

1.特等獎學金:2000元/年·人;一等獎學金:1500元/年·人;二等獎學金800元/年·人;三等獎學金:400元/年·人。

2.對在校期間某一方面取得的優異成績的學生,設有單項獎學金。

第二十七條 助學貸款:學校是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貸款。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綜合評價入學的招生性質、在校培養、畢業文憑等,與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新生完全相同,考生入學后的在校待遇也與統一招生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有關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查,凡發現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或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取消考生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第三十條 學校絕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和省政府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陜西學前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