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青海省進出口貿易情況(廣東省的經濟到底有多強大?)

时间:2024-06-01 07:18:12 编辑: 来源:

發展政策等方面的影響,而政府對產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資金投入渠道及力度、技術支持程度以及相關人才智力支持等方面。這些無疑是產業發展的重要條件。在發展產業,建設“中國藏毯之都”的進程中,產業發展支持系統內還應該具備如下幾個具有文化內涵的條件:一個完整的產、供、銷體系和世界知名的地毯品牌;一個世界知名品牌的國際地毯展覽會;一個中國地毯博物館;一個由中亞地毯生產聯合國成立的“中亞地毯振興會”;一個與青海地毯產業發展相融的藏文化旅游節。

3、產業環境支持系統。主要是指影響產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因素,該系統包括競爭環境、社會環境和生態環境3個子系統。其中最直接的影響因素是產業的競爭環境子系統,現代產業是關聯度極高的企業體系,其每一步的發展都受內部和外部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并在各個因素此消彼長的相互牽制中競爭和合作。生態環境持續惡化是任何產業發展不可回避的現實,畜牧業是完全受制于生態環境的弱質產業,而以畜牧業產品為產業主要原材料供應源的藏毯產業,就必須注意與周圍環境的關系,同時在企業生產過程中積極倡導節能、清潔的生產觀念,對區域生態環境的保護作出企業應有的貢獻。

(二)對青海藏毯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幾點建議

1、加大優質“西寧毛”原料的生產規模。在條件適宜地區發展“西寧毛”、柴達木山羊絨和牦牛絨藏毯原料基地建設,加強農牧戶與藏羊集團等企業的合作,走“公司+基地+農戶”的一體化發展之路,實現企業、農牧戶“雙贏”的目的。

2、加強藏毯產業的研究開發力度。目前,青海省藏毯產業的研發能力在全國處于領先地位,隨著信息化和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產品的研發優勢保質期明顯縮短,因此,要想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上立于不敗之地,必須不斷加強企業研發能力,引進與研發相結合,增強產業發展后勁,增強產品市場競爭力。

3、積極推進藏毯產業化進程。依托藏毯龍頭企業,發揮其在經營管理、生產技術和銷售渠道等方面的優勢,形成統一標準、統一技術、統一銷售、半成品生產分散的“三統一、一分散”的生產模式,按成本最低原則進一步細分藏毯生產環節,延長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同時要搞好發展規劃,防止一哄而起,走規模適度、效益最佳的發展路子,爭取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贏得先機。

4、加大從業人員技術培訓和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藏毯從業人員的技術熟練程度與產品質量的高低有直接的關系,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產品信譽乃至經濟效益,因此,在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體系中,農戶的技術成為產業的重要支撐條件,加強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的生產技能成為必需,以確保產品質量,實現藏毯生產的專業化、規模化和標準化。同時,采用(聘請)引進來、送出去(委培、代培)、內部傳幫帶多種方式相結合,為企業盡快奠定自主經營的人才基礎。企業領導要鼓勵職工讀書學習,提高業務水平,重獎那些鉆研業務、思考問題、自學成才對企業做出貢獻的職工,給人才創造發揮特長的環境。

5、利用國際規則保護品牌。原產地標記在國際貿易中具有重要作用,世界各國都把它視為維護國家經濟利益的重要手段,是技術壁壘的重要表現形式。青海藏毯在國內外享有較高的聲譽,積極實施名優特產品原產地標記認證,對入世后青海藏毯長期享受普惠制關稅待遇,有效保護地方品牌極為有利。

6、積極開拓投資渠道。要充分利用扶貧資金、行業資金和社會資金等多種資金,形成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為做大做強藏毯產業提供資金支持。

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1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發展規劃處。

提出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統籌協調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三)國民經濟綜合處(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包括年度計劃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研究分析和預測預警全省宏觀經濟,組織委機關年度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課題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具體工作。

(四)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政策法規處)

研究全省經濟體制改革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綜合性經濟及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委內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按分工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起草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五)固定資產投資處。

監測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措施;研究提出安排中央和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核重大建設項目;指導全省工程買粉絲業發展。

(六)利用外資處(財經貿易處)。

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并提出重大備選項目,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規定權限,提出外商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擬定現代物流發展規劃。 (七)地區經濟處(西部開發處)

擬訂全省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地區經濟協作;編制扶貧開發計劃和以工代賑計劃,安排以工代賑資金并監督管理。按照國家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提出重點在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重大項目布局等建議并協調實施。承擔全省退耕還林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省西部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農村牧區經濟處。

提出農村牧區經濟發展規劃、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牧業和農牧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和編制農業、畜牧業、林業和生態、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劃。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承擔省生態保護與建設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九)能源局。

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政策建議;擬定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煤炭、電力等預測預警工作,提出對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的管理意見;研究提出能源節約、能源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基礎產業處。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編制交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劃;承擔核報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工作;參與指導交通運輸相關產業體制改革工作;綜合分析交通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一)產業協調處

綜合分析工業和服務業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

組織擬訂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地方性規劃、政策措施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組織編制并實施生態立省建設規劃。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對策工作。

(十三)高技術產業處

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范工程;統籌全省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 (十四)社會發展處(就業和收入分配處)

綜合提出全省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游、政法、民政等社會發展政策;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五)價格處(收費管理處)

監測預測全省價格總水品變動,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政策和價格改革的建議;組織起草有關價格、收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提出政府價格管理的范圍、原則、辦法和修訂政府定價目錄的建議;擬訂重要商品價格、收費政策和調整省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及收費標準。

擬訂和調整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的相關辦法;擬訂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等項目的作價原則和管理辦法;指導州縣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收費管理工作。

(十六)價格監測處

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省價格監測工作,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與市場供求情況和非常時期市場價格的變動情況進行調查、預報和分析;負責對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影響進行跟蹤和反饋;負責對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預測、預警和協調,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及時發布價格信息,正確引導生產和消費;儲備信息資源,為研究改進價格調控和管理提供條件。

(十七)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青海省國家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監察室、巡視工作辦公室、督察內審處、政策法規處、納稅服務處、征管和科技發展處、貨物和勞務稅處、所得稅處、國際稅務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收入規劃核算處、財務管理處、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干部處,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5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稅收科學研究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青海省稅務干部學校),1個代管單位(《中稅報》駐青記者站)。下轄8個州、地、市級國稅局和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49個縣(區)級國稅局,41個稅務所(分局)。 辦公室: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省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人事處:組織落實干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干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承擔本系統黨建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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