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務處工作時間(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暑假放多少天一般什么時間放)

时间:2024-06-02 15:17:39 编辑: 来源:

字,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

除涉密論文外,論文答辯應當公開舉行。

第十三條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定期審查本學科范圍內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的材料,并進行表決,根據表決結果作出建議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或者不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確定授予碩士學位人員的建議名單,報送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對論文評閱、重復率檢查、答辯委員會表決未通過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未通過者,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還應再次審議,對是否同意其修改論文、重新提交學位申請進行表決,確定同意重新提交學位申請的人員名單。重新提交學位申請的有效期限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之日起半年后一年內。

第十四條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是否同意授予碩士學位進行表決,根據表決結果作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或者不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

第四章 博士學位

第十五條 我校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在我校規定的最高修業年限內通過培養方案規定的博士學位課程考試、預答辯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取得畢業資格并達到下列學術水平的,可申請博士學位:

(一)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課程考試成績不低于70分。

(二)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取得創造性的成果。博士學位申請人須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在學校認定的學術期刊上(增刊、論文集不計)至少發表3篇學術論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導師之外的第一作者),其中至少2篇為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

第十六條 博士學位的考試課程和要求:

(一)馬克思主義理論課。要求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

(二)基礎理論和專業課。要求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

(三)外國語。第一外國語要求熟練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并具有較強的聽說和寫作能力;第二外國語不做具體要求。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課程考試,按上述課程要求,結合培養方案進行。1門學位課考試不合格的,可以重修或補考一次;2門或2門以上學位課考試不合格的不能申請博士學位。

第十七條 博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

博士學位論文選題須符合專業培養方向,論文所研究的內容應當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取得創造性的成果,在某一方面有創新性,對學術發展、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論文須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由本人獨立完成。

博士學位論文應按照我校規定的基本要求與書寫格式撰寫,重復率不得高于學校規定的標準。

第十八條 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

申請博士學位研究生的預答辯,應在提交論文評閱前2個月進行。各專業應成立由3至5名專家組成的預答辯委員會,對擬申請博士學位的研究生進行預答辯,并對論文的進展情況、論文水平,以及論文寫作提出修改意見。如預答辯委員會認為博士生不能保證論文寫作質量,應推遲論文答辯。

第十九條 博士學位論文評閱

申請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學位論文,由指導教師審閱同意,并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后,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雙向匿名評閱,評閱專家應由5名相關學科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組成,原則上均為校外人員。

評閱專家應對論文寫出詳細的學術評語,并對可否組織論文答辯提出明確的意見。送出評閱的論文評閱書應全部收回,在全部收回的論文評閱書中如有一名評閱專家持否定意見,應增聘一名評閱專家進行評閱;在全部收回的論文評閱書中如有2名或2名以上評閱專家(含增聘評閱專家)持否定意見,本次申請無效。對通過評閱的論文,評閱專家的學術評語應提交到論文答辯委員會供參考。

第二十條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

答辯委員會應由具有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5至7人組成,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2人。指導教師不能擔任答辯委員,并應在答辯時回避。各答辯委員會設主席1名,應由本學科的博士生指導教師擔任;設答辯秘書1名,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答辯委員會名單應由申請人指導教師和所在學科負責人協商提名,并應在組織答辯前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

答辯委員會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對是否通過答辯和是否建議授予學位進行表決,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為通過。

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答辯委員會決議應由全體委員簽字,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

除涉密論文外,論文答辯應當公開舉行。

第二十一條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對本學科范圍內申請博士學位人員的材料,逐一進行審核,對是否同意建議授予博士學位進行表決,根據表決結果作出建議授予博士學位的決議或者不授予博士學位的決議,確定授予博士學位人員的建議名單,報送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對論文評閱、重復率檢查、答辯委員會表決未通過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未通過者,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還應再次審議,對是否同意其修改論文、重新提交學位申請進行表決,確定同意重新提交學位申請的人員名單。重新提交學位申請的有效期限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之日起半年后兩年內。

第二十二條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學位進行表決,根據表決結果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議或者不授予博士學位的決議。

第五章 授予學位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三條 在我校攻讀學位的留學生和港澳臺學生學位授予參照本工作細則和學校國際合作交流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的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除履行經審批并在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的我校與境外大學聯合培養協議約定條款之外,申請學位人員不得以同一篇學位論文向兩個學位授予單位提出學位申請。

第二十五條 對于已經授予的學位,如發現有違規招生、學術不端、舞弊作偽等情況,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核準,予以撤銷。

第二十六條 非授予學位單位的學生向我校申請學位,應根據與我校簽署的相關協議,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二十七條 公告、公示與復議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和分委員會的學位授予相關決議應在決議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告。獲得學位的日期以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之日為準。

被批準授予博士學位的名單需公示三個月,公示期自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通過之日起計算。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方可頒發博士學位證書。

學位申請人要求復議的,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分委員會。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分委員會根據各自的權限,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復議,有重大異議的應以會議表決的方式進行復議。復議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六章 學位評定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 學校成立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會委員一般由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相關學校領導和教學、研究人員20至25人組成,任期3年。學位評定委員會設主任1人,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2至5人,秘書長1人,秘書長由學校研究生部主任擔任。學位評定委員會各分委員會的主任應是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委員。

第二十九條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若因工作變動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調整名單由研究生部提出,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任會議通過。

第三十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審查通過申請碩士和博士學位的人員名單。

(二)審議通過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考試科目、門數和其他要求。

(三)通過學士學位獲得者名單。

(四)作出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決定。

(五)作出撤銷違反規定而授予學位的決定。

(六)研究和處理授予學位的爭議問題和其他事項。

(七)審議通過增列和調整碩士、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

(八)審議通過學位點設置等學位工作相關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按各學院(系、中心)設置分委員會,分委員會由7至15人組成,任期3年。由學院(系、中心)領導,具有副教授、教授等職稱的專家,教師擔任委員。分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應由院長(系主任、中心主任)擔任。分委員會成員名單由學院(系、中心)審批,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分委員會委員若因工作變動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工作的,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

分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擬定本學院(系、中心)碩士、博士學位的考試科目、門數和其他要求,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二)審查通過本學院(系、中心)申請碩士、博士學位人員建議名單,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三)審查答辯委員會的決議,提出授予學位的建議名單,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四)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十二條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和分委員會的表決事項須通過會議進行,會議須有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表決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經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通過,通過的結果應達到全體成員的半數以上。會議不能采用通訊方式。會議應有文字記錄。

第三十三條 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為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在學位評定委員會休會期間,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執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士學位授予辦法(試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授予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工作細則(暫行)》和《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第三十五條 本工作細則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解釋。

202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成人本科報名時間?

關于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成人本科2023年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2023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成人本科報考時間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試時間為4月和10月,4月考試時間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試時間是10月28日、29日。要報考2023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自考的同學不要錯過報名時間哦!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具體報名和考試時間當地教育考試院會在官網進行公布。

1、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自學考試

大部分省份的自考為2次,2023年4月時間安排在4月15-16日,10月自考時間安排在10月28-29日,考生需要在考前1-2個月進行報名。

2、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成人高考

成人高考報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進行,2023年成人高考時間為10月,屬于全國統考,由組織統一考試,省統一組織錄取,每年只舉行一次考試,考生如果想要參加考試需要提前進行報考,如果錯過報考就只能等到明年再報了。

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開放教育

開放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兩次入學機會,春季入學時間為3月份,報名時間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學時間為9月份,報名時間為5月到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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