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的,填報“中國”,代碼142。
運抵國(地區)是什么?
根據《公告》,出口報關單上的運抵國(地區)應填報出口貨物離開我國關境直接運抵或者在運輸中轉國(地區)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的情況下最后運抵的國家(地區)。無實際進出境的,填報“中國”,代碼142。具體分三種情況:
1)不經過第三國(地區)轉運的直接運輸(直航)出口貨物,以出口貨物的指運港所在國(地區)為運抵國(地區)。
2)經過第三國(地區)轉運的出口貨物,如在中轉國(地區)未發生任何商業性交易,則以最后運抵的國家(地區)作為運抵國(地區)。
3)經過第三國(地區)轉運的出口貨物,如在中轉國(地區)發生商業性交易則以中轉國(地區)作為運抵國(地區)。
最終目的國(地區)是什么?
根據《公告》,出口報關單上的最終目的國(地區)應填報已知的出口貨物的最終實際消費、使用或進一步加工制造的國家(地區)。
1)不經過第三國(地區)轉運的直接運輸貨物,以運抵國(地區)為最終目的國(地區)。
2)經過第三國(地區)轉運的貨物,不論在中轉國(地區)是否發生商業性交易都以最后運往國(地區)為最終目的國(地區)。
3)同一批出口貨物的最終目的國(地區)不同的,應分別填報最終目的國(地區)出口貨物不能確定最終目的國(地區)時,以盡可能預知的最后運往國為最終目的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