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銀行助力外貿企業發展舉措(銀行對小微企業的扶持?)

时间:2024-06-01 12:19:49 编辑: 来源:

局長霍學文表示,未來,充分發揮金融 科技 在跨境金融服務中的作用,將促進全球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

南京出臺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十項舉措”

為深入貫徹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兩在兩同”建新功行動要求,南京市政府在廣泛調研基礎上,研究出臺《關于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若干舉措》,助力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

本次的“十項舉措”

在制定上,突出精準聚焦,注重回應企業“解難”“減負”“幫扶”三大類訴求。

在內容上,突出分類施策,真金白銀推出“免、減、補、緩”措施。

在落實上,突出操作便捷,部分政策實現“免申即享”“網申捷享”“代辦直達”。

“十項舉措”具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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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企業轉貸基金費用。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收轉貸基金費用、暫予減免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罰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海外人才創業企業和知識產權質押企業四類企業可享受零成本轉貸的年度累計額度提高至不超過6000萬元。

減輕困難企業稅收負擔。

對受疫情影響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等行業納稅人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第三季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對承租本市國有全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全資企業的經營性房產用于生產經營,且因疫情影響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房屋租金減免。其中,疫情期間位于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范圍內的,減半收取7月份房租,免收8月份房租。市內其他區域范圍內的,減半收取7月份、8月份租金。鼓勵非國有房屋企業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內最終承租人減免租金、延期緩繳。

降低社保費率。

繼續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對參保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下調20%,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從9.8%下調為8.8%,執行期限為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給予企業穩崗培訓補貼。

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按規定開展穩崗項目制培訓的,給予企業100—500元/人的培訓補貼。

發放物資供應企業補助。

疫情期間對保障、配送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控管理區域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保供企業,按其提供的保供產品規模和售價分檔給予補貼。

增加信貸投放額度。

新增20億元再貸款額度,專項用于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受疫情影響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投放。

給予流動資金貸款貼息。

對受疫情影響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等行業小微企業,在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之間向銀行申請并取得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年化利率1%給予3個月貸款貼息。

延期繳納稅款。

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

延期繳納社保費。

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準予申請緩繳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

此外,“加快消費市場復蘇”舉措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擇機公布具體方案。對受疫情影響產生的輕微失信行為和法律糾紛,相關部門將及時指導失信主體開展信用修復,組織律師服務團隊幫助研判風險、制定解決方案。

在市級層面的“十項舉措”之外,有關部門和板塊已經并將陸續發布配套措施,多措并舉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相關細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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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企業轉貸基金費用”

實施細則

一、轉貸基金費用減免對象

1. 對我市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辦理轉貸基金業務,單筆1000萬元(含)以下且單戶累計不超過3000萬元的,免收轉貸基金費用,因疫情造成的逾期罰息暫予減免;

2. 對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新型研發機構、海外人才創業企業和知識產權質押企業四類企業可享受零成本轉貸的年度累計額度提高至不超過6000萬元。

二、辦理時限

1. 原則上企業須在貸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提出轉貸申請;

2. 申請后一個工作日內南京聯交所工作人員與企業聯系;

3. 企業提供資料齊全的情況下,南京聯交所在六個工作日內下款至銀行指定賬戶歸還企業貸款。

三、操作流程

1. 通過互聯網登錄“南京金服”,買粉絲為買粉絲://買粉絲.njjf.買粉絲;

2. 在網頁上找到“民營轉貸”字樣并點擊,跳轉后點擊“立即申請”,注冊時請填寫企業信息及授權委托書,上傳授權書完成注冊;

3. 注冊后可登錄申請轉貸基金,按照提示填寫并上傳必填項材料;

4. 提交申請轉貸需求;

5. 聯系合作銀行出具續貸承諾書;

6. 聯系南京聯交所簽署借款協議,同時提交銀行續貸承諾書及相關資料;

7. 南京聯交所審核通過放款;

8. 銀行發放新貸款歸還基金。

四、提交材料清單

1. 銀行端提供材料

不同銀行及不同擔保方式所需提供的銀行資料不完全一樣。具體資料以銀行批復為準,基礎資料為:兩份填寫完整的轉貸基金申請表;銀行批復或授信意見;根據銀行批復與授信提供的相關擔保材料作為附件;擔保方式為抵押的,需要抵押合同關鍵頁照片及他項權證,放款當天提供抵押物當天狀態截圖;擔保方式為保證的,需要保證合同關鍵頁照片;擔保方式為擔保公司擔保的,需要擔保公司提供會議紀要、反擔保清單、反擔保措施證明、擔保公司承諾函及評審會決議等相關證明照片。

2. 企業端提供材料

填寫完整的民營企業轉貸基金申請表兩份(提供銀行出具的續貸承諾書,加蓋企業和銀行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借款協議并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章;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加蓋公章(當年最新一期,超過500萬的項目需要同時提供上一年同期數據);提供南京市社會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授權書,并加蓋公章;開票信息,用于開發票及退利息;超過500萬需要提供電子稅務系統稅務評級截圖及全部社會融資明細(銀行、金額、到期日)最新納稅等截圖。

“減輕困難企業稅收負擔”

實施細則

一、享受主體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等行業納稅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二、政策內容

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等行業納稅人以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第三季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三、辦理方式

納稅人采取“申報即享受”的方式辦理相關免稅手續。稅務機關在后續核查中發現不符合減免稅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理。

“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實施細則

一、減免主體

將所屬房產出租用于經營的市屬國有全資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全資企業。鼓勵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國有股東與其他股東協商,積極推動房租減免政策落實。

二、減免對象

依法合規承租減免主體房產,直接自用于生產經營、出現困難且在市內注冊(登記)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賃合同中明確由承租方負責轉租、分租的適用房租減免政策,具體由房產租賃雙方協商解決,確保減免房租政策惠及符合條件的最終承租戶。其中:“困難”指服從全市疫情防控安排,減免期內停業或未正常生產經營;“小微企業”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出臺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

三、減免期間

疫情期間位于市內中高風險地區及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范圍內的,租金減半收取期間為2021年7月,租金免收期間為2021年8月;位于市內其他區域范圍內的,租金減半收取期間為2021年7月、8月。租賃合同在2021年8月底前到期的,減免期間截止日期為租賃合同到期日。

四、減免方式

房產租賃雙方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協議補充約定,對已收取租金的可一次退還或在減免期間逐月退還,對尚未收取租金的可適當延后收取并減免相應租金。

五、減免流程

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負責組織本部門、本集團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落實減免政策,明確責任部門,指導督促出租企業快速受理減免申請,及時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確保減免政策落實到位。操作流程包括:(1)承租方據實提出房租減免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2)出租企業初審;(3)市行政事業單位及其所辦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分別報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復核并集體決策;(4)對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戶,由出租企業與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執行房租減免政策;(5)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做好臺賬管理,防范合同和經營風險。

六、考核激勵

鼓勵市主管部門、市屬集團努力承擔社會責任,促進我市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發展。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在考核相關單位當年經營績效指標完成情況時,對按照上述政策減免租金的,將根據實際減免金額視同實現利潤。

區屬(含園區)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

實施細則

一、關于失業保險繳費費率

(一)享受主體

參加我市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

(二)政策內容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8號),繼續階段性執行1%的失業保險繳費比例至2022年4月30日。

二、關于工傷保險繳費費率

(一)調整范圍

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

(二)實施方式和期限

我市一至八類行業所屬企業的工傷保險費率分別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準費率基礎上下調20%。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個月。

(三)工作措施

1. 妥善處理8月份繳費。對 2021年8月已完成工傷保險費征收的用人單位,重新核定其應繳額,準確確定減少部分的金額。對減少部分的金額,加強與參保單位溝通解釋,可以辦理退費,也可從以后參保企業應繳費款中抵扣。

2. 優化經辦服務。各級社保經辦機構要持續完善和優化經辦管理服務,做好權益記錄,確保降低費率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支付,確保工傷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三、關于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費率

(一)減征范圍

參加我市職工醫保的各類用人單位。

(二)實施方式和期限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由9.8%(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率0.8%)下調至8.8%。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期限暫定為3個月。

(三)工作措施

1. 減征政策執行月份連續連貫。政策執行期為費款所屬期,用人單位補繳此次階段性減征政策實施前的欠費,以及預繳此次階段性減征政策終止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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