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股東持股比例(蘋果公司市值這么高為什么沒有首富?) - 副本

时间:2024-05-20 02:34:28 编辑: 来源:

持有67%股權就意味著擁有公司絕對控制權嗎?

這個可不一定哦,持有67%的股權只能說明你是公司的絕對控股的股東,有在重大事項上的一票決定權,但不意味著你就擁有對公司的絕對控制權。

首先需要明確一下概念就是絕對控股和絕對控制是不一樣的,絕對控股是指持股比例達到67%及以上,對股東大會的表決事項擁有了一票決定權,而絕對控制則是指能夠對公司的人事認命、經營決策等實施控制。

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司法中規定允許同股不同權,什么意思呢?就是說股權在股權比例、表決權和分紅權之間可以做出不同的安排,例如允許存在一股多票的情況,就是說即使擁有67%的股權你也可能只有10%的表決權甚至更少,在這種情況下你對公司的經營決策和人事認命等日常公司業務就沒有控制權,在目前國內就有很多這樣的企業,例如阿里巴巴,百度,京東和華為等,創始人本身持有股權很少,但是表決權比例很大,和這樣的模式雷同。

那么問題來了,擁有67%的股權怎么才能對公司實施絕對的控制呢?首先有一點可以肯定已經擁有了絕對的控股權,因此要明確下來自己的表決權,做到一股一票,對公司日常經營活動和認命實現控制。

再者,要對董事會和法定代表人實現控制,董事會和法定代表人是股東聘請的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的機構和人員,因此要實現對兩者的控制,不然即使你能夠控制股東會,但是經營過程中董事會和法定代表人一意孤行的執行別的經營政策,不符合你的戰略設想也是沒辦法的,畢竟對外法定代表人代表的就是公司的意志。

綜合上述原因,即使擁有了67%的股權,也不一定就能對公司絕對控制,只有再把經營層面也控制才能說你對公司完全控制。

因為在股東大會上對于公司的重大事宜的決策要求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投贊成票才能夠通過,所以要絕對控股,個人所占有的股份數應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二(即67%)才行。

實際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權66.67%即三分之二以上才能絕對控制公司,持有公司股權51%以上只能相對控制公司,也就是說,只有持股達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完全按照大股東意愿進行公司管理。

參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百零三條,股東會會議或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參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擴展資料:

絕對控股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1、提高決策效率

絕對控股意味著絕對控股股東對公司有著較大的決策權。對一般決議事項,絕對控股股東可以很快決定;

對需要股東(大)會全部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決議事項,絕對控股股東更容易聯合其他股東表決通過相關事項。這種集中的決策權可以提高公司的決策效率,避免因股東(大)會無法通過有效決議導致公司決策機制失靈。

2、過度介入公司管理

另一方面,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存在絕對控股股東時,此時大股東的監督成本具有規模效應,該股東就會責無旁貸地擔當起監督者的重任。

雖然絕對控股模式使得控股股東更換公司管理層輕而易舉,但由于讓股東認識到自己所作的任命是錯誤的,或確認自己的代理人確有經營失誤的成本比較高,從這個意義上說,股權的高度集中也不利于經理的更換。

3、影響中小股東利益

在絕對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東實際上喪失了投票權,無力監督也無心監督。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往往會誘生出機會主義行為,如絕對控股的母公司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等。

一般的情況下,持有公司67%的股權,能夠絕對控制公司。

以有限責任公司為例,如果有下列情況,則不一定。具體如下:

一、持有67%的股權,是否有67%的表決權

一般情況下同股同權同分紅,就像股份有限公司把股本分為等額股份,同股同權。但有限責任公司有例外。公司法中規定,允許有限責任公司同股不同權,可以在股權比例、表決權以及分紅做出不同安排。這個同股不同權,需要在公司章程中約定。

67%的股權,其投票權可能高于67%,也可能低于67%。在股權比例如此高的情況下,如果有股權激勵的情況下,分紅的比例也會大大低于67%的比例。

同時,公司股權若存在 AB模式 ,則高比例的股權,也不一定有相應的表決權。關于AB股模式,參考問答尾部的擴充資料。

二、持有67%的股權,是否能夠控制股東會

這個和上述表決權類似,但同時注意公司章程中是否約定公司的某個股東有一票否決權。公司章程是由股東會表決通過的。如果有這個一票否決權的特別約定,則控制不股東會,更控制不了公司。絕對控制,也是一句空話。

三、持有67%的股權,是否能夠控制公司的董事會

股東會做出決策,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決定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人選,你才能對董事會進行控制。

如果你擁有67%的股份,有67%的表決權,控制了公司的股東會和董事會,即使不能絕對控制公司,也和絕對控制相差無幾了。但絕對控制公司,并不意味你的公司行為可以違背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也不能和法律相違背。

以上,作為股權設計的一般參考。

擴充資料:

一、AB股模式

二、公司法中涉及的相關比例

1、絕對控制權67%(2/3),相當于100%的權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變更注冊資本、主營項目、重大決策;

2、相對控制權51%(1/2),控制線,絕對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權34%(1/3),一票否決權;

4、30%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5、20%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

6、臨時會議權10%,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

7、5%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

8、臨時提案權3%,提前開小會;

9、代位訴訟權1%,亦稱派生訴訟權,可以間接的調查和起訴權(提起監事會或董事會調查)。

在公司未設置“同股不同權”的情況下,誰擁有的股權越多,誰的控制權就越牢固。

那么創業者、企業家要掌握多少比例的股權,才能實現掌控公司呢?

企業控制權的三條紅線:

67%的股權=完全控制權

51%的股權=絕對控制權

34%的股權=相對控制權

所以一般情況下,超過50%的股權就屬于具備絕對控制權,更不用說持有67%的股權。

超過67%的股權,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第二款就約定好其權利。

不管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股東大會要求的是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但并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定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在任何企業中,特別是對創始人來說,控制權遠遠比股份重要,重要到寧愿不要股份,也要控制權。

但擁有超過50%股權并不意味著有絕對控制權。

比如,華為任正非,只擁有華為1.4%的股份,卻擁有華為的100%控制權;馬云占阿里巴巴7.6%的股份,也是擁有阿里巴巴的100%控制權。

很多人對控制權有著誤解,認為自己持有多少股份,就擁有多少權利。其實,股份和控制權的制定都是有前提的。

因為《公司法》第四十二條提到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是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如果約定為否,67%的絕對控制線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意義。

所以擁有股權和擁有控制權是兩碼事。

大家好,我是陳夢佳,很高興為大家分享我的觀點。

一般來說一些重大事項的如公司的股本變化,關于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得到2/3以上票數支持就行的。

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以及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但書 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所以說,一般的情況下,股東之間沒有特殊的約定,僅僅采用公司登記機關給的標準化章程或者直接從網上下載的章程,這樣的公司里面的絕對控制權就是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就行了,三分之二以上就是66.66%,一般也就說成了67%。這里的絕對控制既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也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二者相比較而言,股東大會要求的是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并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定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這里說的絕對控制權說的前提是一般情況下,因為《公司法》第四十二條有但書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是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還有是以認繳的出資比例還是實繳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如果約定不以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或者有的實繳了出資有的沒有實繳出資,但是約定的是按照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這樣的表決權就都到了實繳的這個股東里面了;還有就是有的實繳了,但是約定的是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這樣對實繳的股東是否公平也需要進行綜合考量了;還有我們前面說的章程里面對幾種特殊情況的特別約定,要求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的情況,67%的絕對控制線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意義。

舉個例子:

李雷和韓美美開辦了一家貿易公司,李雷認繳出資70萬,持股比例為70%,韓美美認繳出資30萬元,持股比例為30%,公司整體注冊資本為100萬元。

如果這個公司章程僅僅約定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那么一般情況下李雷個人就可以決定公司的大小事務了,就連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都可以單獨決定了。

如果公司章程約定按照實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李雷僅僅實繳了5萬元,韓美美實繳了30萬元,那么韓美美的持有的實繳出資比例達到了三分之二以上了,這樣,雖然表面上看著李雷是大股東,但是實際上韓美美依據實繳出資的情況,個人就可以決定公司的大小事務了,就連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都可以單獨決定了。

如果李雷和韓美美對公司的章程又特別約定,約定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需要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就必須征得他倆人的一致同意了,不能僅僅依照出資比例了。

如果李雷和韓美美對公司的表決權有特使約定,比如參照AB股制度,將公司的股權和注冊資本擬化為100股,韓美美持有的股權一股有10票的表決權,李雷的一股只有一票,那么李雷僅僅有70票,韓美美則擁有30*10=300票,這樣的話,依照這個制度,韓美美個人就可以決定公司的大小事務了,就連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都可以單獨決定了。

因為在股東大會上對于公司的重大事宜的決策要求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投贊成票才能夠通過,所以要絕對控股,個人所占有的股份數應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二(即67%)才行。

實際操作上,只有持有公司股權66.67%即三分之二以上才能絕對控制公司,持有公司股權51%以上只能相對控制公司,也就是說,只有持股達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完全按照大股東意愿進行公司管理。

參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一百零三條,股東會會議或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參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擴展資料:

絕對控股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1、提高決策效率

絕對控股意味著絕對控股股東對公司有著較大的決策權。對一般決議事項,絕對控股股東可以很快決定;

對需要股東(大)會全部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決議事項,絕對控股股東更容易聯合其他股東表決通過相關事項。這種集中的決策權可以提高公司的決策效率,避免因股東(大)會無法通過有效決議導致公司決策機制失靈。

2、過度介入公司管理

另一方面,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存在絕對控股股東時,此時大股東的監督成本具有規模效應,該股東就會責無旁貸地擔當起監督者的重任。

雖然絕對控股模式使得控股股東更換公司管理層輕而易舉,但由于讓股東認識到自己所作的任命是錯誤的,或確認自己的代理人確有經營失誤的成本比較高,從這個意義上說,股權的高度集中也不利于經理的更換。

3、影響中小股東利益

在絕對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東實際上喪失了投票權,無力監督也無心監督。這種情況下,大股東往往會誘生出機會主義行為,如絕對控股的母公司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等。

樓主您好,持有67%的股權就意味著擁有公司絕對控制權嗎?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來看待,有些時候擁有51%以上的股份,雖然說你是這個公司的大股東,但是沒有經營權,所以說最終的實際控制人也不是你本人。當然這個股權稀釋或者股權分割的話,那么需要在條款里有一個明確的說明,比方說由股東親自來管理和經營這家公司,那么這樣一來的話,作為大股東來講,基本上都是由這個實際控制權的。

但是也有一部分特殊的情況,即便自己擁有很大的股份,但是實際上經營還是由公司的CEO或者說董事長來實際控制,但是董事長本身可能他的股權相對來說是比較少的,所以說他并不具備大股東的身份,但是他擁有絕對的控制權,比如說阿里巴巴這樣的公司就是比較典型的一個例子。

因為阿里巴巴最大的股東是日本的軟銀,他擁有絕對的控股權,但是他沒有絕對的控制權控制權,我們都知道是在CEO馬云的手里,但是馬云本身的股份相對來說比起軟銀呢,還是要少了不少,但是他擁有這個控制權,所以說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從理論上來說,如果你擁有了一個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擁有了這個公司的絕對控股權,所以,67%的控股權就不用說了,但并不是說,你擁有絕對控股權就擁有了絕對控制權。

在擁有一個公司的絕對控股權的情況下,股東大會的一切你都可以擁有一票否決權,即便其他所有的股東合起來反對你也沒用,因為股東大會的表決是按照股份的多少來算的。

擁有絕對的控制權,就意味著這家公司的所有權力,包括財政權、人事權、經營權等等都是歸一個股東控制,但是在現代化的公司體系里,要擁有一個公司的絕對控制權那就只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擁有這家公司100%的股份,也就是獨資公司才行。

即便是在擁有了絕對控股權的情況下,即便是股東大會可以一票否決的情況下,雖然說股東大會的任何決議,只要不同意就不會通過,但是其他股東仍然可以提議。其次在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中,當然絕對控股的股東可以任命自己信任的親信去做公司的CEO,或者親自去當CEO,但是其他股東仍然可以監督管理公司。公司仍然要把公司的經營狀態毫不保留地告知其他股東。如果存在著經營上的違規行為或者是利益輸送行為,其他股東有權保留自己的權力,并且也可以依照相關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所以按照題主所說,67%的股份也只能說是得到了絕對控股權,但不能得到絕對控制權。有絕對控制權只有一種可能性,就是獨資企業。

不一定,要看企業股權結構設計是不是同股不同權。

企業控制權的三條線:

67%的股權=完全控制權

51%的股權=絕對控制權

34%的股權=相對控制權

1、絕對控制權67%,相當于100%的權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變更主營項目、重大決策

2、相對控制權51%,控制線,絕對控制公司

3、安全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

特殊情況下可能67%股權不代表67%的投票權

1、A/B股:A類1股有1票投票權,B類1股有N票投票權,對外部投資者發行A類,對創始人或管理層發行B類。

比如京東、Facebook、Google等:劉強東手里的1股相當于20倍的投票權利,劉強東用20.7%的股權控制了京東83.7%的投票權。

2、在修改公司章程時,除了滿足所持有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多數通過外,受影響的股東還應全部同意。如果是股權變動需要重新確定,需要重新召開股東會按照上述原則修改公司章程予以確認。

亞馬遜市值達多少美元?貝索斯持有該公司多少股份?

2018年9月4日,亞馬遜股價一度超過2050.50美元。

公司創始人和董事長杰佛瑞·貝佐斯目前仍舊是亞馬遜的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2%,前妻麥謹思·貝索斯持股比例為4%。

2018年3月7日,貝索斯以1,120億美元身家在2018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中首次位居全球首富寶座,在過去一年受到電子商貿公司亞馬遜股價大升59%,令亞馬遜創辦人貝索斯身家大增390億美元至1,120億美元,以220億美元的差距力壓微軟創辦人蓋茨的900億美元,成為新任全球首富。

2020年4月,福布斯公布的全球富豪榜,貝索斯以凈資產1,130億美元,繼續排名第1名。同年8月26日,根據彭博億萬富翁指數,貝佐斯凈資產達2020億美元。

擴展資料:

創辦亞馬遜

1994年,貝索斯在一次駕車橫跨美國(紐約到西雅圖)的過程中寫下了成立亞馬遜公司的計劃書。他首先在自家的車庫宣布公司成立。在他了解到互聯網驚人的發展后,特別是(Quill Corp. v. North Dakota)事件發生后,他辭掉了在對沖基金公司待遇優厚的工作。

根據福布斯的消息,亞馬遜的股票在2011年停止了下跌趨勢,上漲了55%并為他的網絡價值增加了65億美元。

貝索斯因他對商業細節的重視而出名。正如 Portfolio.買粉絲 網站描述的那樣,“他是個無憂無慮的超級富翁,同時也是個有名的事必躬親的家伙。...一個希望知道所有事情的總裁。所有事情的范圍大到合約的細節,小到亞馬遜的新聞稿中如何引用他的話。”

 貝索斯過去在華爾街擔任金融機構的軟件工程師。1994 年,他告訴老板他想要開立一家網絡書店。他的老板回答他,這是個好主意,但這個主意比較適合沒有一份“好工作”的人。

貝索斯花了幾天思考:“我想像自己直到 80 歲的人生,什么樣的決定才不會使自己后悔?”對他來說,后悔來自“沒有做的事”,就像沒有向所愛的人表白一樣。這個想法讓他立刻遞了辭呈,因為“如果失敗,我仍會很驕傲地說我嘗試過了!”

美股問題:像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公司有兩種股票:brkA, brkB的區別?

1、選擇權不同:

伯克希爾公司股票分A股(brka)和B股(brkb),A股即普通股,B股即優先股,B股擁有更大選擇權,B股可以轉換成A股。

2、價格不同:

B股要比A股貴很多倍。

擴展資料:

早在2010年,巴菲特在致股東信中就這樣說過:“我爺爺恩尼斯特從來沒有讀什么商業院校,事實上他連高中也沒有讀完,但是他非常明白,作為確保生存的前提之一,變現能力至關重要。

在伯克希爾公司,我們嚴格遵循他保留足夠現金的原則,但保留的現金數量要比他的1000美元大一些,我們發誓保證至少持有100億美元現金,而且是除去我們下屬政府管制的公用事業公司和鐵路公司持有的現金之外。

由于這個承諾,我們習慣手上至少保持200億美元的現金,既可以使我們抵擋出乎意料的巨大保險理賠損失(迄今為止是Katrina颶風給我們帶來的30億美元保險理賠損失,這是保險行業賠付最多的災難事件),又可以讓我們迅速抓住收購企業或者證券投資的機會,尤其是在金融危機發生的時候。”

在2014年度股東大會上,巴菲特再次強調:“現金是氧氣,99%的時間你不會注意到它,但一旦沒有后果會很嚴重,因此,伯克希爾將永遠保留手頭200億美元現金的流動性,從不指望銀行或其他任何人。”

股權結構是什么意思

問題一:什么是股權結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基于股東地位而可對公司主張的權利,是股權。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股權結構的形成當社會環境和科學技術發生變化時,企業股權結構也相應地發生變化。由此,股權結構是一個動態的可塑結構。股權結構的動態變化會導致企業組織結構、經營走向的管理方式的變化,所以,企業實際上是一個動態的、具有彈性的柔性經營組織。股權結構的形成決定了企業的類型。股權結構中資本、自然資源、技術和知識、市場、管理經驗等所占的比重受到科學技術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沖擊。隨著全球網絡的形成和新型企業的出現,技術和知識在企業股權結構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社會的發展最終會由“資本雇傭勞動”走向“勞動雇傭資本”。人力資本在企業中以其獨特的身份享有經營成果,與資本擁有者共享剩余索取權。這就是科技力量的巨大威力,它使知識資本成為決定企業命運的最重要的資本。企業股權結構的這種變化反映出一個問題:在所有的股權資源中最稀缺、最不容易獲得的股權資源必然是在企業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源。企業的利益分享模式和組織結構模式由企業中占統治地位的資源來決定。在世界全球化進程中,人力資本或知識資本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使得傳統的“所有權”和“控制權”理念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戰,這已成為未來企業管理領域研究的新課題。股權結構是可以變動的,但是變動的內在動力是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生產方式的變化,選擇好適合企業發展的股權結構對企業來說具有深遠意義。股權結構的分類股權結構有不同的分類。一般來講,股權結構有兩層含義:第一個含義是指股權集中度,即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權結構有三種類型:一是股權高度集中,絕對控股股東一般擁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對公司擁有絕對控制權;二是股權高度分散,公司沒有大股東,所有權與經營權基本完全分離、單個股東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擁有較大的相對控股股東,同時還擁有其他大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在10%與50%之間。第二個含義則是股權構成,即各個不同背景的股東集團分別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國,就是指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及社會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從理論上講,股權結構可以按企業剩余控制權和剩余收益索取權的分布狀況與匹配方式來分類。從這個角度,股權結構可以被區分為控制權不可競爭和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兩種類型。在控制權可競爭的情況下,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是相互匹配的,股東能夠并且愿意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實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中,企業控股股東的控制地位是鎖定的,對董事會和經理層的監督作用將被削弱。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的關系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一)股權結構對公司治理內部機制的影響1、股權結構和股東大會在控制權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相互匹配,大股東就有動力去向經理層施加壓力,促使其為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而努力;而在控制權不可競爭的股權結構模式中,剩余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不相......>>

問題二:在一個公司里,股權結構是指什么?能否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 主要分國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這幾種。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撫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問題三:公司股權結構指什么 股權結構是指股份公司總股本中,不同性質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關系。 主要分國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這幾種。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結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結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問題四:公司股權變更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權變更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一、股權與法人財產權同時產生,它們都是投資產生的法律后果。

二、從總體上說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為股東大會是企業法人的權利機構它做出的決議決定法人必需執行。而這些決議、決定正是投資人行使股權的集中體現。所以通常情況下,股權決定法人財產權。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內核,股權是法人財產權的靈魂。但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法人卻無需經過股東大會的批準、認可。這是法人財產權不受股權轄制的一個例外。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說是對法人的控制權,取得了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權,也就取得了對企業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權。股權掌握在國家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國家的控制;股權掌握在公民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權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業法人最終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這是古今中外不爭的社會現實。

四、公司股權變更會導致法人財產的所有權整體轉移,但卻與法人財產權毫不相干。企業及其財產整體轉讓的形式就是企業股權的全部轉讓。全部股權的轉讓意味著股東大會成員的大換血,企業財產的易主。但股權全部轉讓不會影響企業注冊資本的變化,不會影響企業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不會妨礙法人以其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法人財產權不會因為公司股權變更而發生改變。

問題五:一個公司的股份構成是什么意思?是說有幾個股東,股權是怎么分的嗎? 股份構成一般說的是構成股東的性質,如國有股,國有法人股、外資股、公司持股、高級管理人員持股、企業員工股、社會公眾流通股等。

股權是指各種性質的持股機構或個人所占的持股比例,表示其在公司的權利的大小。是區分大小股東的標志

問題六:股權結構是什么 股權結構主要是股東有哪些,各占多少比例。如果是上市公司,還有限售股等說法。

問題七:股權關系有哪些 “股權關系”是指公司之間相互持有對方的股權(交叉持股)或者一個公司持有另一個公司的股權。

問題八:股本結構是什么意思 我國股份公司股本結構由以下幾種或一種構成: 國家股、法人股、外資股、職工股、社會公眾股。

問題九:股權結構的分類 股權:股權,又稱為股東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股權,泛指股東得以向公司主張的各種權利;

狹義的股權,則僅指股東基于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或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作為股權質押標的股權,僅為狹義的股權。

騰訊眾創空間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股權,是指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參與事務并在公司中享受財產利益的、具有可轉讓性的權利。

股權是指股份制企業投資者的法律所有權,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投資者對企業擁有的各項權利。包括自益權和共益權。從經濟學角度看,股權是產權的一部分,即財產的所有權,而不包括法人財產權。從會計學角度看,二者本質是相同的,都體現財產的所有權;但從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產權指所有者的權益,股權則指資本金或實收資本。一般,投資者根據股份公司組織形式,認繳股票的種類、數額和對公司所負的有限、無限責任而享有一定的股權,諸如經營管理權、監督權、表決權、紅利分配權等決策權。主要是通過購買股票和資本的“參與”,掌握股份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以控制操縱其經營業務的決策權限。有的金融壟斷資本家用一定的資本收買和持有一個主要股份公司的股票,以它作為“母公司”,然后以“母公司”為核心,再以一定的控制額去收買并掌握其他股份公司的股票,使之成為“子公司”,繼之,再由“子公司”通過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控制額的股票,使其成為“孫公司”,從而形成層層控制體系,日益擴大股權勢力。

按照企業股權持有者對企業的影響程度,一般可以將企業的股東分為:控制性股東、重大影響性股東和非重大影響性股東三類。

控制性股東將有權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能力,但并不決定這些政策;

非重大影響性股東則對被持股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幾乎沒有什么影響。

公司法72條規定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問題十:阿里巴巴的雙層股權結構方式是什么意思? 雙級股權結構在美國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創始人及其他大股東在公司上市后仍能保留足夠的表決權來梗制公司。目前,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和納斯達克市場(Nasdaq Stock Market)均允許上市公司采用這樣的股權結構。

阿里股權曝光,誰是阿里最大的股東?

對于阿里巴巴,我們是再熟悉不過了,阿里旗下的平臺,例如淘寶、支付寶都帶給我們很大便利。目前阿里巴巴的市值已經高達7247億美元,超過了全球社交巨頭Facebook。至此阿里市值高居亞洲第一、全球第六,這也是我國首家市值進入全球前六的公司。

雖然現在阿里的業務如日中天,但是阿里在開始的階段是非常艱難的,在國內融資無人問津,于是馬云跑到美國找投資人談融資,還是空手而歸。最后,還是日本人孫正義慧眼識珠,向馬云投資千萬美元,讓阿里巴巴大展身手。對于孫正義投資阿里,有人認為孫正義是運氣使然,投了阿里賺了一輩子。孫正義的軟銀集團投資了很多家企業,但是只有阿里成為了真正的明星企業。孫正義在短短6分鐘的時間里決定投資阿里,這也比較符合他彪悍的投資風格。當時孫正義表示:我打算投資4000萬美元,占有阿里40%的股份。馬云非常驚訝,能有人投資就很幸運了,竟然還直接投資4000萬。馬云也很清楚40%的持股比例太高,公司控制權容易旁落他人,在謹慎分析后只要了2000萬美元,于是軟銀占有20%的股份。至此,軟銀集團成為了阿里巴巴的最大股東。

有了資金的阿里如魚得水,發展速度迅速。2003年,美國的電商巨頭eBay進入中國市場,當時阿里低調地推出淘寶,展開了和eBay的競爭,但是eBay財大氣粗,憑借雄厚的資金實力,打得淘寶無力還手。于是馬云再次向資本市場發出求助。在眾人的堅決反對下,孫正義還是堅持投資,2004年孫正義再次給阿里投資六千萬美元,至此阿里一共獲得孫正義八千萬美元的投資,這筆投資對于阿里來說無異于“雪中送炭”。

在最高峰時期,軟銀集團持有阿里34%的股份,是第一大股東。那么,現在阿里的最大股東是誰?馬云和孫正義各持有多少股份?目前軟銀集團持有阿里24.9%的股份,依然是阿里最大的股東。其中,馬云是最大的個人股東,持股比例為4.8%,蔡崇信持股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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