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收購instagram 最終拆分了嗎(為什么tik tok的全球總下載量能遠超facebook和Instagram?)

时间:2024-05-22 02:30:29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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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美國的科技巨頭不像阿里巴巴和騰訊那樣撒大網似的到處投資?

美國的 科技 巨頭通常注重專業,在進行并購和投資時,主要是圍繞自己的主營業務進行,大多都是在相應的領域進行并購投資,很少有大規模的跨行業投資并購。并且 科技 巨頭間的主營業務基本沒有重疊,在對外投資時,沖突和競爭較小,所以幾乎沒有太多跨行業的巨型并購。

美企在投資領域更為聚焦,比如亞馬遜專注投資電商領域,蘋果喜歡對硬件和操作系統軟件進行并購,谷歌(Google)的圍繞搜索技術和廣告技術、以及流量入口,Facebook專注于社交領域和新興的VR/AR,而微軟Microsoft的布局集中在企業端和生產效率軟件上。美國法律對技術創新的保護程度很好,創業中的互聯網公司有新的技術或想法,不用擔心被盜版,也不存在因為資金資源上的不足被擊垮破產的風險。而國內的的創業風險比較大,類似的創新想法可以被克隆,所以被收購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我國的互聯網市場潛力巨大,需要跑馬圈地為先。阿里由電商發家,涉足金融保險、教育醫療、交通城管、未來 科技 、文化 娛樂 等行業。騰訊由社交起步,在社交、手游等方面無人匹敵,支付體量直逼阿里。2017年阿里投資了79筆,并購金額約為898.54億人民幣,投資活躍度已經超過很多一線VC。而騰訊投資了113筆,文化 娛樂 項目最多,是國內投資布局最多的公司。 在押注未來的風口這件事情上,誰都不敢松懈,未來 還會繼續以跑馬圈地的態勢發展。

因為 社會 環境不同,中國的大企業基本無法避免“尾大不掉”“冗長繁雜”的命運。而壟斷則是美國 科技 巨頭慣用的打法。

AMD和Intel并駕齊驅地壟斷計算機CPU技術;微軟則選擇壟斷操作系統,不管你再厲害的軟件沒有系統也是免談。而且美國獨霸鰲頭的企業代工廠遍及世界各地,但卻無法被復制。

顯卡都是別國代工,但核心技術在本國;微機主板讓對手代工,但核心芯片組技術窺探不來。美國的 科技 巨頭都是走向國際化靠的是低工資成本帶來的價格落差。價格差越大的,沖擊力就越猛,發展速度就越快。

荀子在《勸學》里就表述過了:“縢蛇無足而飛,鼦鼠五技而窮”。行事應該把目標集中到一點上,不專不精,樣樣都是“半瓶子醋”,對于靠“技術”吃飯的來說是大忌。

而阿里和騰訊不同,技術和生產都在自己這里,價格差一下子就達到飽和狀態。 可技術的投資又得上臺階一樣只升不降,所以必須用從別處投資賺來的錢作為資金周轉和研發成本。

美國 科技 巨頭只需要一技之長就可以支撐整個企業,說明人家該技術已經無可取代。中國的互聯網起步較晚,現在還在奮力趕超,各種技巧只是為了一個目標。這也有利有弊,但阿里他們也意識到了這一點,為了防止出現尾大不掉的情況已經公司分成好幾塊來管理,每塊有自己擅長的領域。

互聯網根系發自美國,枝葉蔓布全球,原發創意以往大多出自原產地。美國是世界資本市場的中心,發達開放,互聯網 科技 巨頭遭遇全球資本追捧,客戶和應用借助網絡遍及世界。無論哪個國家的互聯網 科技 巨頭,都能來這里上市融資,所以才有阿里巴巴與谷歌、亞馬遜、微軟、蘋果、臉書等巨頭同場競技的格局出現。

美國的互聯網巨頭通常專注主業,不輕易擴張。搜索就是搜索,社交就是社交,電商就是電商,系統開發軟件、硬件、整體分明,蘋果就是蘋果,微軟就是微軟,推特就是特朗普專愛。

反觀阿里、騰訊等中國巨頭,都是要做包羅萬象的所謂生態圈,撲捉原發創意,到處撒網撈魚,自然需要跑馬圈地為先。阿里由電商起步,如今涉足金融保險、教育醫療、交通城管、未來 科技 、文化 娛樂 ,無所不及。騰訊由社交起步,如今涉足領域比肩阿里不分伯仲。尤其在社交、手游等方面無人匹敵,支付體量直逼阿里。

美國的高 科技 創業始自硅谷,由大學和民間資本促成。中國當下政府鼓勵雙創,民間高 科技 巨頭業已成就氣候,國內國際資本充裕,一帶一路國策支持,正是大舉擴張的良機,時間窗口不容錯過,所以成長驅動高過美國,也必然期待從各個方面全面超越美國。這是大勢所趨,遲早的事,幾乎沒有意外。

沒細看其他答案,但是姑且全盤否認。因為這個問題是mba課的經典的問題。所以不接受反駁。

MBA中有一個名詞叫做 agency problem. 在美國的商業案例中,有的ceo會選擇在業績比較好的時候把利潤投資出去,這樣交出來的報表不會特別的好看(因為太好看的話。CEO下一階段的任務會更重)。而投資出去的錢在未來會收回來,這樣有助于未來報表的好看。這種問題share holder是非常不爽的,因為這不符合share holder的利益而只符合CEO的利益。所以這種事情被定性為CEO愚弄share holder。如果一旦發生這個人基本就進了所有企業主的黑名單,相當于職業道德質疑。

那么如何界定一筆投資是不是agncy problem。MBA中有一套體系來專門計算一筆投資是不是真的會給企業帶來利潤。在此不贅述,如果計算的結果是正的,那就說明投資可行。那么問題來了,那豈不是所有懂這一套的人都會去搶能帶來利潤的投資項目從而使得價格升高到沒有一絲利潤為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一筆收購對于不同的企業價值是不一樣的的。比如說對于沃爾瑪而言,一家肉類加工企業的價值要高于它的市場價(股價),因為它自己可以決定多進口一些這個肉類加工企業的肉來使得雙方收益(事實上他們也正在這么干)。而對于騰訊來講,這個肉類企業的價值就很低,因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買一些肉發給員工來創造更多的利潤。

解釋到這里可能大家就明白了。為什么并購案的購買價格會高于股價(因為會有多的利潤產生)。為什么Share holder會痛恨agency problem(因為虧大了)。那么回到中國,請問各位中國有這么些門門道道什么share holder的利益要高于企業利益高于CEO的利益嗎?當然沒有。所以一切都不適用

中國公司瘋狂并購的原因很簡單。第一,有利潤。第二,忽視share holder的利益,企業利益高于share holder的利益的結果。 第三,防通脹。案例請參照騰訊收購supercell. 最后的成交價格竟然是低于當年的股價的。并且在一年之后supercell的股價跌破收購價都說明并購的失敗。所以只有什么也不懂的中國企業在胡亂買買買。

最后一個問題,美國企業在同樣的地步會怎么選擇。這個問題的前提會有兩種,第一,這種事情發生在美國,當一個企業利益很高不知道怎么花錢的時候,最好的選擇是分紅給share holder,讓人家自己決定自己錢的歸屬。第二,發生在中國,那么我覺得錢在手里爛掉并不比瞎收購要好,所以他們也會瘋狂并購吧。

美國 科技 網站并不是不跨界,比如Facebook 就收購了Instagram,雅虎在不斷的投資,但之所以美國不愿意在美國內大規模投資是因為美國的反壟斷法太厲害了,一旦觸及可能會賠償數十億美金。

1、美國高度反壟斷的法律規定

互聯網是最容易造成競爭的,比如阿里巴和騰訊分別在電商,社交領域非常厲害,但在美國,反壟斷非常嚴格,美國為了保護用戶利益,制定了非常嚴格的反壟斷法,導致很多企業都不敢壟斷。或者讓相關部門覺得自己壟斷了。

美國反壟斷法不僅對企業征收重稅,還會對相關企業管理者判處最高長達10年的監禁,并且對個人處罰越來越嚴格。

在2000年,微軟在一審判決時就被判定壟斷地方法院判決將微軟分拆成為兩家公司,一家開發和銷售操作系統,另外一家開發和銷售其他類型的軟件。最后微軟與司法部達成和解才避免分拆。

2、美國企業立足全世界市場,更聚焦某個領域

美國公司一誕生就想做全球化的公司,所以市場布局都是全球化的,所以在細分領域都有公司耕耘,每個公司都在一個細分市場加大投入,比如蘋果就做硬件軟件,微軟就做云和操作系統,不像阿里巴巴和騰訊,業務越來越廣,而中國工商的產品主要立足于漢語市場,所以市場相對的狹窄,大家都會一起競爭,比如直播起來了,百度騰訊阿里都做了直播模式。

3、中國巨頭太壟斷,新公司必須依附于大公司。

騰訊和阿里巴巴太大了,所以他們在看各個領域的機會,生怕被別人抄了老家。所以只要看到有新公司崛起,阿里巴巴和騰訊就會想著投資。如果不站隊就會成為巨頭的敵人,比如美團和阿里巴巴,比如騰訊和信息分發。

美國不一樣,巨頭互不干涉,而且更愿意理性對待新的公司崛起。

你認為美國互聯網公司和中國比誰能更長遠的發展壯大?

我認為這樣的說法并不符合實際,事實上美國的 科技 巨頭也一直在積極的投資收購,只是我們不太了解罷了。

例如在2017年,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的三大投資部門GV、CapitalG和Gradient Ventures以及谷歌自己一共進行了103筆投資交易,并且收購了7家被投資的公司。事實上谷歌已經超過騰訊,成為了全球最活躍的投資者,每年凈收入的30%來自于投資業務本身。

再來看蘋果,蘋果的崛起本質上是通過對前沿技術的「資源整合」實現的。事實上,蘋果在過去的這些年里投資和收購了無數技術公司,僅以iPhone X上的Face ID人臉識別技術為例,蘋果就在2010~2017年中收購了10家技術公司。

事實上,對于像人工智能這樣的 科技 領域中,美國在整體上的投資力度是超過中國的,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一份報告,美國在人工智能上的投資總額是中國的1.54倍。以蘋果、谷歌、微軟、Facebook、亞馬遜為代表的大型 科技 公司主導了美國在人工智能和新技術領域的投資并購。

所以不要以為只有中國企業喜歡到處投資,事實上在新技術、新經濟領域的競爭是全球性的,只是中國企業這幾年越來越有錢了,所以投資布局的新聞也越來越多。而且中國企業離我們的生活比較近,一有什么消息國人第一時間就能知道,而相對離我們遠一些的海外企業一直以來也都是這么做的,只是許多投資的消息并沒有被廣泛報道而以。

美國互聯網幾大 科技 巨頭之所以不像國內BAT一樣通過大幅擴張構建生態帝國,核心原因在于反壟斷法的存在。歐美各國政府對商業壟斷容忍度極低,包括各界輿論也非常反對企業形成壟斷,一旦有此嫌疑,要面臨強制拆分或巨額罰款的結局。

就像現在谷歌、Facebook、蘋果、亞馬遜等企業,其實未嘗達到壟斷格局,但也因規模過大而時長遭受質疑。數據顯示,Alphabet旗下的谷歌在美國搜索廣告收入中的占比約為77%,亞馬遜占據了電子書銷售的70%和美國電子商務的30%,而Facebook在移動社交媒體流量中所占的份額高達75%。雖都處于市場絕對領先地位,但和國內滴滴這種高達90%以上的相比,還夠不上壟斷,然而國內并沒有對滴滴的壟斷進行過制裁。

當然,只要不觸碰壟斷這根底線,其實美國 科技 公司也并不是不進行業務擴張。比如在過去的十年時間里,Google是唯一一家做出過200多筆收購的 科技 公司,它通過收購在硬件和數據科學領域獲得了大量人才。而Facebook最大的一次收購是190億美元對WhatsApp的收購。緊接著,Facebook用20億美元將VR技術公司Oculus收入囊中,后來又以1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社交媒體平臺Instagram。

但這與國內還是有所區別,BAT通過大量跨界并購或投資、直接插手各行各業的競爭,并借助巨頭的優勢,將所并購或投資的企業用資本燒錢打造成一個個小巨頭,進而改變了原有的市場格局。所以BAT在各個賽道布下了棋子,幾乎所有初創企業都難逃他們的影響,外界也由此形成了BAT到處投資的普遍認知。

而國外巨頭收購不同,他們大多是圍繞現有技術或核心業務進行擴張,而不是廣撒網、多撈魚,更沒有掀起資本燒錢的戰爭,給外界的印象便是比BAT更加專注。

遍地開花、到處撒網,是很多中國企業最喜歡,也最擅長做的事。象華為這樣甘于堅持一個目標、做一個專業的企業,確實不是很多。尤其是大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想著什么都做,什么都去經營了。結果是,一旦步入到盲目擴張的行列,等待企業的就是死亡。

事實也是,專業的工作留給專業的企業和人員去做,這是經濟發展過程中最需要遵循的一條原則。反過來,只有讓專業的企業和人員做專業的工作,才能越做越好,越做越有市場競爭力。象阿里、騰訊這樣的企業,名為互聯網企業,實質上是一個沒有統一目標、統一范圍、統一規定的行業,與什么都能掛上鉤。所謂互聯網+,就已經顯示出互聯網是一種萬精油,是百搭。因此,就有了什么都能投資、什么都能收購的現象。

正是因為百搭,也就造成了在收購方面的混亂。原本可能給專業企業收購的企業,可以做得更專業的企業,也因為被資本狂購后,很難按照專業特點去發展,最終出現了專業來專業的現象,影響技術進步,影響 科技 發展,影響市場競爭力,甚至影響企業創新。所以,必須多一點華為這樣的企業。

首先這個問題的提出就有問題,請問問題主怎么得出的美國具有互聯網基因的 科技 公司沒有撒網式的投資呢?

其實,美國的互聯網公司也有大量的子公司和分公司,包括 科技 部或者各種種子小組,他們包容各種奇思怪想的創意和點子,因為這其中的每一個都有可能顛覆現有經濟格局和秩序

也許我們看到的是其表面簡單的股權結構,而其實質的控制人都在表象之下,國家經濟,乃至世界經濟的發展均是贏者通吃……

美國 科技 巨頭的創新戰場在全球行業的最高㟨,而阿里騰訊向來以“洋為中用”為基礎,當自己的技術已經達到與其抄襲對象差不多程度時,與其勉強在高㟨與巨頭拼搶,不如另辟戰場,等巨頭們有了科研突破成果后再來抄襲更合算。即然難以在行業最高㟨與美 科技 巨頭拚搶,就只能撒大網到處與他人爭食了

中國經濟現在面臨的大問題就是過去30年摘低樹蘋果摘慣了,現在的果實大都只剩高處的。過去的好時光已經過去了。

為什么大陸明星大部分都可以用Facebook、Instagram…之類中國大陸禁用的app?

港澳臺是可以的,他們經常出國,有國外的電話號碼

就可以使用的

國內的話都是國內的

通訊肯定不行呀!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哪個平臺推廣效果更好?

作為有外貿業務的公司,Facebook、Instagram、Twitter這樣的社交媒體可是必爭之地。然而市面上眾多的社媒平臺,究竟哪個才能讓你的推廣效果最大化呢?

事實上,每個社群網站都有其所屬的特色用戶群和不同的使用偏好,你一定不會想浪費大把的時間和鈔票tryanderror的經營社群網絡。

下面為你整理幾個社群網站的特性以及他們的最佳發布時間,作為品牌經營的參考。關于發布時間,本文使用的是Hootsuite和SproutSocial的研究。

不同社交媒體適用于發布不同種類的內容:

●Facebook:適合作為目標客群的廣告平臺

●Instagram:吸引人的實體環境或商品

●Twitter:適合有意義的內容、對話或是社會支持

●LinkedIn:文化、公司新聞、職涯

根據Hootsuite的說法,對于B2B和B2C品牌而言,一般來說,社交媒體最佳發布時間是“美國東部標準時間上午9點至12點之間,即工作周的早期(即星期一至星期三)”。

下面我們展開來聊一下。

一、Facebook

Facebook是目前眾多社群網站之中的流量之王,具有無可比擬的用戶基礎。

建議:可以做付費廣告。

優點:付費廣告的優勢在于它是高度目標化的,與消費者喜好高度相關的,比起將廣告暴露在非主要客群中來得更有效。

缺點:必須為廣告付費,但是如果有好的廣告內容跟宣傳手法,也可以透過小小的付費廣告,大大增加營收。

根據Hootsuite的研究,對于B2B品牌而言,在Facebook上發帖的最佳時間是在美國東部時間周二、周三和周四的上午9點至下午2點之間。

對于B2C品牌而言,發布的最佳時間是美國東部時間星期一、星期二和星期三的中午12點。

二、Instagram

Instagram:引人注目的照片

優點:強項就是展示圖片。對品牌來說是相對友善的平臺,因為它并不會過濾或是隱藏任何的動態,或是以雜亂無章的方式呈現。

適用:Instagram比較適合擁有實體環境展示空間,大量的產品和配件可以在同一個畫面中顯示的品牌。

例如服飾配件這些商品可以被實境展示,同時搭配呈現,也很容易拍出唯美、有藝術感的照片,甚至透過照片說產品的故事,也很適合使用Instagram。

但若品牌不符合上述內容,只要能夠創造一個創意十足的策略,搭配一致性的主題標簽、影片討論,Instagram也能為品牌形象或是銷售量產生推動作用。

根據SproutSocial的說法,Instagram的帖子在星期三表現最佳,最佳時間是星期三的上午11點和星期五(從上午10點到晚上11點)。此外,他們發現Instagram的參與度最一致的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點至下午4點。但是,他們還指出,與其他平臺相比,Instagram在周末和早晨確實有分散的參與點。

三、Twitter

Twitter:趣聞軼事、圖片、引用;需要較多售后服務的商品,如電子產品。

優點:Twitter更有效且實時。若能夠在Twitter上實時且準確地回覆顧客訊息,也可能因此提升品牌的形象和評價,有助于產品的銷售。

若產品是比較高風險的產品需要較多的售后服務,像是電子產品,則Twitter是一個很推薦使用的社群網絡,能夠有效地為顧客及時解決問題。

另外,不論你是賣什么產品的電商,Twitter的使用者喜歡的就是有趣的內容、圖片以及激勵人心的格言。

根據Hootsuite的說法,B2B品牌的最佳發布時間是美國東部時間周一或周四上午9點至下午4點,重點是上午11點至下午1點之間的窗口。

對于B2C品牌,發推的最佳時間是美國東部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三中午12點或下午1點。

而根據SproutSocial的說法,發推的最佳時間是星期三和星期五,最好的時間是星期三和星期五上午9點。

四、LinkedIn

LinkedIn:文化、公司新聞、職涯

適用:透過LinkedIn經營社群網絡關系,必須意識到:使用者通常是對你的公司有興趣的人,像是找工作或是商業合作伙伴,對商品的營銷和推廣是不管用的。

根據Hootsuite的研究,B2B品牌在LinkedIn上發布的最佳日子是星期三,其次是星期二。

對于B2C品牌,他們的研究表明,在LinkedIn上發布廣告的最佳日期是星期一和星期三。

如終結科技巨頭對世界的霸權?

標準石油公司由美國商人約翰·洛克菲勒于1870年在美國俄亥俄州創立,在不到10年的時間內,該公司就控制了美國近90%的石油貿易,并且幾乎完全控制了整個美國的石油生產、加工、營銷和運輸。

作為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跨國公司之一,這家公司在美國石油市場上的主導地位一直持續至2011年,在那之后,美國最高法院在美國 *** 針對該公司提起的反壟斷案件中,將該公司拆分為34家公司,并且在最終裁決出臺之前,該案件的審理持續了多年的時間。

如今,我們正生活在類似的情況下,甚至當前的情況還更為嚴重,因為世界上主要的幾家科技公司幾乎完全壟斷著國際數字經濟。在新冠疫情蒙上的陰影之下,全球經濟大幅衰退,世界各國的大量機構和公司被摧毀。然而,這場具有毀滅性的疫情本身,卻是對“蘋果”、“亞馬遜”、“Facebook”和“Alphabet”這幾家科技公司的重大幫助,這四家公司不僅在疫情中幸存下來,還因此蓬勃發展并取得了驚人的利潤。目前,這四家公司的年收入超過了一萬億美元,其總市值超過了2.5萬億美元。

猛烈攻擊

但是,這些巨頭公司最近開始受到美國和歐洲各國 *** 、人權人士和議員們的猛烈攻擊,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包括濫用數據、壟斷市場、收購或淘汰競爭對手。這四家公司現在正面臨著生存威脅,因為新的反壟斷法案的出臺,將導致大量針對這些公司的訴訟。因此,這些巨頭擔心20世紀初發生在標準石油公司身上的事情,會在它們身上重演。

例如,在去年秋天,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及48名美國總檢察官對Facebook公司提起訴訟,指控其壟斷了美國的社交媒體。不久之后,美國司法部及11名總檢察官又對谷歌公司提起了“壟斷數字廣告市場”的訴訟。

美國的反壟斷法已經陳舊而過時,需要及時更新并徹底改變 (路透社)

陳舊的法律

美國研究員、作者詹姆斯·蘇爾維奇日前在麻省理工科技評論(MIT Technology Review)的論壇上發表了一篇長文,回顧了這場運動對科技巨頭產生的影響、解散這些巨頭公司的可能性,以及其對全球數字經濟的影響。

作者討論了美國的反壟斷法,并強調這部法律已經是陳舊而過時的法律,需要及時更新和徹底改變。“例如,1890年的謝爾曼反壟斷法和1914年的克萊頓法,直到今天它們仍然是通行的法律,盡管時代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遷”,而人類也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時代,即數字時代。

科學家、政治家和法學家已經開始提出這些問題,并開始推廣有關反壟斷政策和法律應該是什么樣子的新觀念,尤其是隨著這些科技巨頭在美國各大領域內的權勢和影響力越來越大,并因此擁有巨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影響,從而可能導致對美國乃至全世界的政治體系造成嚴重的傷害。

作者指出,“當前最緊迫的問題是:將如何遏制這四大巨頭?答案取決于將尋求取代這些巨頭的公司,因為常見的錯誤是,反壟斷倡導者經常將這四家公司合并在一起討伐,認為它們是控制經濟的“守門員”,而事實上,這些公司擁有不同的業務,這就意味著,適合打破一個公司壟斷的東西,可能并不適用于打擊另一家公司的壟斷,這最終需要推出新的、非常多樣化的反壟斷解決方案。

蘋果沒有太大損失

這位研究人員分別討論了這四家公司的情況,首先從蘋果開始。他指出,“蘋果公司是世界上最具價值的公司,截止本文成文之時,蘋果公司的價值超過了2萬億美元,而且是最賺錢的公司。盡管如此,在有關壟斷的問題上,蘋果卻是這四大巨頭中壟斷程度最低的公司,這是因為,它幾乎是靠一己之力而成為了一家科技巨頭,它創造了3種史上最成功和最賺錢的技術產品,并成功說服其客戶繼續購買它的下一代產品。”

作者指出,“這就像一個捕鼠器,蘋果成功地為消費者設置了這樣一個消費陷阱,而爭當一名好獵人并沒有錯。盡管如此,蘋果公司卻在過去完成了大量的收購,其中肯定存在與壟斷相關的問題。例如,它迫使所有為iPhone和iPad創建產品和應用程序的開發人員,通過其應用商店來銷售這些應用程序,并為此收取高達30%的費用。而在此后針對這一情況提起反壟斷訴訟之后,蘋果公司會發現,它最終將不得不允許開發人員直接向消費者銷售應用程序,這也是他們中的許多人想要實現的目標。蘋果甚至可能發現,自己將不得不通過獨立于蘋果的應用商店來為其設備銷售這些應用程序。”

不過,蘋果公司仍然可以對想在iPhone上安裝的任何應用程序收取許可費用,所以從長遠來看,蘋果沒有太多可擔心的。

亞馬遜的復雜情況

作者指出,“在當時,亞馬遜市場被許多人視為一個瘋狂的決定:允許公司和其他賣家與你的產品競爭,并在你的平臺和你的市場上銷售,而讓亞馬遜為此獲得部分收入。但后來證明,這是一項天才之舉,亞馬遜市場所產生的收入現在占到公司零售總利潤的大半部分,而這個市場也是亞馬遜展示其影響力的平臺,但這正是問題所在。”

市場上有很多賣家指責亞馬遜公司操縱搜索結果,以獎勵使用亞馬遜服務和工具的賣家,而不是在市場上經營的競爭公司的賣家,此外,它還獎勵在其網站上做廣告的賣家,并優先考慮亞馬遜產品和品牌。作者指出,其中最著名的一項指控,是使用在該市場上收集的數據,來識別成功和最為暢銷的產品,然后亞馬遜會進行模仿,并制造出類似的東西,以推動競爭對手退出市場。

問題仍然存在:亞馬遜是零售壟斷企業嗎?它無疑控制著亞馬遜市場,而這就是為什么許多政客和反壟斷倡導者呼吁將該市場與亞馬遜公司分離的原因,而這將意味著拆分公司。

谷歌與Facebook:兩個容易對付的目標

谷歌和Facebook的壟斷案件比其他公司更為明顯。當 *** 決定提起反壟斷訴訟時,這兩家公司最容易對付,因為它們符合對壟斷行為的傳統定義——全球有90%以上的在線搜索都是通過谷歌完成的,Facebook與谷歌共同控制了80%以上的在線數字廣告市場。

谷歌公司對“DoubleClick”和“ITA”的重大收購,在支持其發展和鞏固其壟斷地位的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谷歌在歐洲因操縱搜索結果并將自己的購物引擎置于其他競爭對手之上而面臨著訴訟。

更加重要的是,谷歌控制著全球各個互聯網站點的經濟命運和回報——其搜索引擎或控制YouTube的算法的任何改變,都會使人們和公司損失成千上萬的客戶和觀眾。在新的反壟斷法之下,谷歌將是一個容易打擊的目標。

盡管如此,Facebook仍比谷歌更容易成為打擊目標。事實上,預計Facebook將成為受新反壟斷法后果影響最大的科技公司。

這位研究人員證實,“僅在美國,Facebook就擁有超過61%的社交網站訪問者,這家巨頭公司以對競爭對手的殘酷手段而聞名,并且它還掌握了消除競爭對手的方法——要么通過高度專業地模仿其產品,就像對Snapchat和Twitter所做的那樣,要么通過收購競爭對手,就像對Instagram和WhatsApp所做的那樣。而旨在扼殺競爭的收購,正是反壟斷的法律和法規力求阻止的事情,此外,由于使用客戶數據的方式缺乏透明度,也給Facebook帶來了非常糟糕的聲譽。”

拆分科技巨頭

蘇爾維奇探討了反壟斷運動的預期結果。他認為,Facebook較其他公司更容易解體和倒閉,就像發生在標準石油公司身上的情況一樣。特別是一旦讓Instagram和WhatsApp與該公司分離,這就將為世界上的社交媒體提供更多的自由和競爭。

然而,鑒于Facebook控制著龐大的數據儲備,目前尚不清楚這是否會影響Facebook對用戶的控制。

將亞馬遜市場與公司分開的可能性,意味著將其拆分為兩家獨立的公司,或者制定更為嚴格的法規,這將限制亞馬遜控制搜索結果的能力,并降低其對市場上其他賣家的競爭力。

作者強調,蘋果公司對應用商店的壟斷將會結束,“Double Click”和“ITA”也可能會與谷歌公司分離,這也意味著對這些公司的拆分,并對谷歌公司處理其分布在全球的用戶數據庫的操作,和搜索引擎排序的方式制定更加嚴格的規定。

但是,僅靠拆分就足以結束這些公司在全球數字經濟中的霸權地位了嗎?

作者指出,要做到這一點,“立法者和反壟斷倡導者必須證明,僅由少數幾家公司控制所有這些數據是錯誤的,他們還應當證明,世界并不需要這些科技巨頭來控制其命運。”

為什么tik tok的全球總下載量能遠超facebook和Instagram?

TikTok提倡人們分享生活,建立健康的社區交流,包括節約用水,母愛等宣傳視頻。甚至華盛頓郵報、NBC新聞、BBC廣播、達拉斯晨報和ESPN等美英主流新聞媒體都陸續進駐TikTok

而在玩法上,TikTok的視頻編輯更趨向于簡單化,可以讓每一個用戶都輕松操作,無需成為視頻專家即可將具有各種效果的剪輯放在一起。并且TikTok的視頻追求簡短直接,15秒起步,最長也不會超過一分鐘。用戶在任何閑暇時間都可以觀看,比如吃飯、坐車、上廁所等碎片化時間都可以打開TikTok刷幾個視頻。其他兩個社交軟件更趨于成熟,很多弊病日益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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