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三大技術性貿易措施是什么(當前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量化主要采用了哪些方法)

时间:2024-05-18 10:33:18 编辑: 来源:

什么是技術性貿易壁壘?它包括哪些措施?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各國為保證其進出口商品的質量,或保護人類,動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及保護環境或防止欺詐行為而設立的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合格評定程序等等。

技術性貿易壁壘通過國家政府法規制定具有現實意義

內容非常廣泛,技術貿易壁壘之所以成為最主要的非關稅壁壘之一,正是由于他的表象形式為法律,標準,要求,制度,包括產品的供產銷一系列過程。

而且非常復雜,具有很大的模糊性,特別是發達國家一般都占主導地位。畢竟發達國家出口的是技術,

而發展中國家出口的是密集的勞動力產品。當然會造成嚴重的貿易順差。這也是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常采取的措施。

至于說提供的措施,真是數不勝數。

1947年成立的關貿總協定就關注這個問題。《關貿總協定》第二十一條:“一般例外”中規定,締約方為保障人類,動植物和生命健康可采取必要的措施;第二十一條:”安全例外“也規定,締約方為保護國家幾本安全利益可采取必要的措施。

當前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量化主要采用了哪些方法?

當前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量化主要采用的方法:

1、以價格差/關稅等價為基礎的方法及相關研究。該方法的理論基礎是非關稅壁壘可以通過比較本國價格和價格來量,最常用的方法是關稅等價法。

2、以存量指標為基礎的方法及相關研究。該方法最早由美國貿發會提出,可以用來量化非關稅壁壘和估計貿易受到非關稅壁壘影響的范圍和程度。

3、以調研為基礎的方法及相關研究。以調研為基礎的方法不能將具備貿易限制作用的法規和不具備該作用的法規區分開來。

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措施

技術性貿易壁壘(概要)

國家質檢總局WTO辦公室主任 李少卿

1、技術性貿易壁壘

技術性貿易壁壘系指在國際貿易領域采取的、對正常國際貿易起阻礙作用的所有技術性措施,它主要表現為《TBT協定》和《SPS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TBT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稱之為TBT措施;《SPS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稱之為SPS措施。

2、TBT措施

TBT措施包括: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

技術法規:技術要求可分為強制性技術要求和非強制性技術要求;強制性技術要求稱之為技術法規(TBT協定附件1第1條);非強制(亦稱自愿)性技術要求稱之為標準(TBT協定附件1第2條)。

標準:國際標準化組織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SO/IEC)將標準分為8類(ISO/IEC導則2),即基礎標準、術語標準、試驗標準、產品標準、過程標準、服務標準、接口標準、和數據待定的標準。

合格評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以確定某一產品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準中的相關技術要求的程序稱為合格評定程序。

合格評定程序包括:抽樣、檢驗和檢查;評估、驗證和合格保證;注冊、認可和批準以及各項的組合。

3、SPS措施

指為保護動物或植物生命,免遭蟲害、病害、致病有機體造成的風險而采取的措施;為保護人類或動物生命,免遭由食品、飲料、飼料中的添加劑、污染物、毒素、致病有機體造成的風險而采取的措施;為保護人類生命,免遭植物或動物攜帶的病害造成的風險而采取的措施;為保護國家安全,免遭因蟲害的傳入、定居或傳播所造成的損害而采取的措施均為SPS措施。

4、TBT措施與SPS措施的辨異

TBT協定涵蓋的領域:TBT協定幾乎涵蓋所有產品,既包括工業品,也包括農產品;但TBT協定不適用于SPS協定附件A所定義的SPS措施。

5、其他技術性貿易措施

其他技術性貿易措施包括:綠色壁壘措施(GBs),亦稱環保貿易壁壘措施(ETBs);信息技術壁壘措施(IT);原產地地理標識壁壘措施;包裝和標簽要求壁壘措施;計量單位制壁壘措施。

6、發達國家技術性貿易壁壘概況

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代表著當今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最高水平和發展趨勢,值得認真研究、應對。

7、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特點和作用

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通常以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保護環境為由(上述理由被稱為合法目標),因此它具有科學、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被濫用,因此它已成為新貿易保護義的一種主要手段。由于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具有上述一些特點,實施后既實現了合法目標,又實現了保護本國產業、市場的目的。

8、技術性貿易壁壘發展趨勢

1.從對單一產品的技術要求轉向對體系要求

2.技術壁壘措施與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相結合

3.綠色/環保壁壘措施在技術壁壘中扮演重要角色

4.社會責任成為技術壁壘的組成部分

5.借動物福利構筑“道德壁壘”

6.農、食、化、機、紡是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要領域

7.TBT/SPS成為貿易爭端的重要領域

9、我國技術性貿易措施概況

技術法規不成體系

在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中尚無技術性法規這一層次。目前我國的技術法規體系建設缺乏戰略性和系統性研究,沒有統一的規劃、計劃,處在部門各自為政,部門立法,立部門之法的狀態。

標準化工作基礎薄弱

1.標準數量少

2.標準轉化率低

3.標準采標率低

4.修標周期長、標齡高

5.高新標準缺乏

6.服務業標準很少

7.農業標準未形成體系

8.安全標準不健全

上述情況,一方面導致我國產品質次檔低、國際競爭力不強;另一方面嚴重制約我國構筑技術性貿易壁壘,有效限制國外產品進口。

合格評定效用不高

我國現有認證機構數量已超過發達國家,發放的認證證書約占世界各國總量的10%,但認證認可尚處于摹仿和照搬國外的規則和指南,缺乏原創性自主創新;一些認證流于形式,科學性、公正性與有效性不高,影響產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的升級;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領域的認證仍是空白;農產品和食品認證發展遲緩;缺乏對涉及高新技術產品、機電產品、食品安全和動植物檢疫的關鍵技術及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

10、“后過渡期”的應對工作

背景情況

1.中國經濟外貿依存度高;

2.進入“后過渡期”貨物貿易/關稅措施:降稅達承諾終點。非關稅措施:大部取消;服務貿易/市場開放:達最高程度;

3.技術壁壘對我出口造成的影響。

應對工作成績

國家質檢總局組織的重點評議有:

1.歐盟/ 《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制度(REACH)

2.歐盟/ 《動物副產品衛生條例(1774/2002號)》及其16個相關法規

3.歐盟/《動植物源性產品農獸藥殘留限量》

4.美國/《與生物反恐有關的4個法規》

5.日本/《農藥殘留限量》

下一步應對工作的總體思路

1.健全際聯席會議機制,形成合力

2.建立4體聯動的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

3.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網站建設

4.建立起技術支撐體系

5.劃撥專項資金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什么?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技術性貿易壁壘”又稱“技術性貿易措施”或“技術壁壘”,是以國家或地區的技術法規、協議、標準和認證體系(合格評定程序)等形式出現,涉及的內容廣泛,含蓋科學技術、衛生、檢疫、安全、環保、產品質量和認證等諸多技術性指標體系,運用于國際貿易當中,呈現出靈活多變、名目繁多的規定。由于這類壁壘大量的以技術面目出現,因此常常會披上合法外衣,成為當前國際貿易中最為隱蔽、最難對付的非關稅壁壘

WTO《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將技術性貿易壁壘分為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

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主要措施

綜觀世界各國(主要是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其限制產品進口方面的技術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 1、嚴格、繁雜的技術法規和技術標準 2、復雜的合格評定程序 3、嚴格的包裝、標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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