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海外國人醫療保險(非上海戶口在上海可以交醫療保險嗎?)

时间:2024-05-29 10:06:11 编辑: 来源:

上海外國人辦理醫保卡流程

1、首先,外籍人員需攜帶《上海市居住證》B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三種證件之一,以及本人護照。

2、其次,辦理人可在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前往參保上海社保分中心辦理。

3、最后,就可以辦理醫保卡了。上海,簡稱“滬”,別稱“申”,是中國最大的經濟中心和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城市,是首批沿海開放城市。上海位于中國東部,地處長江入海口。

外籍人員社保如何辦,上海

對于首次參保的外國人,應該由用人單位攜帶相關材料,到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外籍人員參加社保材料:

1、本人護照;

2、外國人就業證、外國專家證、外國常駐記者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留學人員),四項中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3、外國人居留證件;

4、《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三份并蓋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并蓋章);

上海市外國人 社保

問:外籍員工在滬可否參加社保?

答:從2009年10月10日起,滿足條件的境外員工可以參加上海社保。

問: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1.與上海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聘用)關系。

2.按照規定,在上海市辦理過以下五證之一(外國專家證、上海市居住證B證、外國人就業證、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定居國外人員在滬就業核準證)。或者是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臺、港、澳來滬工作人員。

3.簽署勞動(聘用)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參加的險種。

問:外籍員工在滬參加哪些險種?比例是多少?

答:在上海地區,可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比例與中國城鎮戶籍員工相同。養老單位部分21%,個人部分8%;醫療單位部分11%,個人部分2%;工傷單位部分0.5%,個人部分0%。

問:外籍員工在滬工作,是否強制繳納社保?

答:在上海工作的外籍員工,不強制繳納上海社保。在北京工作的外籍員工,強制繳納北京社保。

問:外籍員工繳納了社保之后,可以享受相關待遇嗎?

答:外籍員工繳納了社保之后,可以正常享受醫療待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繳費年限,可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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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強制外國人繳納社保了嗎

目前對在上海就業的外國人沒有強制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對在上海就業的外國人沒有強制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用人單位與依法就業的外國人可以就是否參加社會保險進行協商;若協商一致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在上海參加社會保險。

2011年7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該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從該條使用的“參照”一詞來看,并未強制要求在華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隨后于2011年9月6日發布《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其第三條規定,在中國依法注冊或登記的用人單位依法招用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與境外雇主訂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國境內注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工作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由境內工作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暫行規定》于2011年10月15日生效實施。同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再次出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法》和《暫行辦法》,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外國人納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督促用人單位和外國人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參保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我們從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北京、蘇州、深圳、佛山、廣州、天津、青島等地均要求在當地工作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有的地方還出臺了相關配套規定對外國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具體操作問題進行了規范,如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中心發布的《關于在本市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有關業務操作問題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在本市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

但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對在上海就業的外國人沒有強制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用人單位與依法就業的外國人可以就是否參加社會保險進行協商;若協商一致參加社會保險的,可以在上海參加社會保險。

由此可見,那么在實務操作中,各地并非均強制要求在華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需結合各地的具體要求最終決定是否為外國人繳納社保。

此外,就外國人在中國繳納社會保險時所擔心的重復繳納的問題,中國政府正積極與各國進行雙邊社保協定的磋商,以減少就業人員和企業的負擔,更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目前,中國已分別同德國、韓國、丹麥、芬蘭等國簽署了社會保險協定,約定雙方駐在國人員互相免繳特定的社會保險費用,中國與日本、法國、比利時、瑞典等國的磋商也正在進行中。

相關問題解答:

1.聘用外籍人員在上海應當繳納社保。

2.特殊情況不用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九十七條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參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或者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依法招用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與境外雇主訂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國境內注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以下稱境內工作單位)工作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境內工作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依法將符合規定的外國人納入參保范圍

各地要嚴格執行社會保險法和《暫行辦法》,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外國人納入社會保險覆蓋范圍,督促用人單位和外國人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參保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2011年10月15日之前已經在中國境內就業,且符合參保條件的外國人,統一從2011年10月15日起參保繳費。201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免收其滯納金。2012年1月1日之后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從2011年10月15日起收取滯納金。2011年10月15日以后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從在中國境內就業開始之月起參保繳費。用人單位申報外國人的繳費基數,統一按人民幣形式申報。各地要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保險費收繳以及個人權益記錄等工作。

外地人如何在上海買醫保?

外國人如何在上海購買醫療保險?上海作為一線城市,外國勞動者很多,外國人在上海如何購買醫療保險?外地人在上海買醫療保險有什么好處?

外國人購買上海醫療保險程序

1、轉為新三保險(外務省農業戶口)的,社會保險(醫療專用)卡由外務勞動所發給公司,公司發給個人的這張卡每月30元,用于定點藥店、醫院藥、診察

2、轉為五險(外務省城鎮戶籍),社會保險卡(醫療專用)卡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到所屬區縣醫療保險中心領取,可委托公司領取,領取需要經營者身份證原件的卡的同時,發行醫療記錄簿,同時申請密碼,今后在上海醫療保險網上查詢個人信息

3、上海市企業間流動,該卡無需重新處理,一直有效的轉行前,如果沒有拿到卡,個人可以拿著身份證原件向區縣醫療保險中心申請重新發行.

外國人購買上海醫療保險的好處

外國人可以購買上海醫療保險流程處理上海醫療保險卡,在上海市定點醫療機構購買醫療、定點藥店購買藥物,或者在上海市醫療保險經營機構處理醫療費零星清算,在上海生活的朋友盡量處理醫療保險卡.

非上海戶口在上海可以交醫療保險嗎?

外地城鎮戶籍在上海有工作單位的可以繳納社保(包含醫保),由單位辦理繳費手續。外地戶籍在上海沒有工作單位的不能繳納社保或醫保。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于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于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于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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