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電話:02151278024、51278025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地址:上海市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90號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各機構電話
投訴電話:021-51278238
虹口校區總機:021-51278000
崇明校區總機:021-39665000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簡介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系國家教育部2004年批準的上海第一批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由上海外國語大學和上海賢達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舉辦。
學校現有虹口、崇明兩個校區。虹口校區地處市區東北部,毗鄰上海外國語大學;崇明校區地處崇明縣陳家鎮,托斯卡納和新古典主義風格的優美建筑與特有的生態環境相得益彰。
學校依托上海外國語大學雄厚的師資力量以及外語教學與研究等方面的優勢,構建以語言、經濟類學科為重點、其他學科(專業+英語)協調發展的人才培養體系。
目前開設涉及文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和藝術學6大門類的22個本科專業。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6600余人。
學校堅持以服務學生發展為己任,以傳授人文與經濟相融合的知識為特色,近年來,積極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尊重學生的興趣和愛好,全面推行轉專業制度,為學生提供重新選擇專業的機會;尊重學生的學習差異,實施全英語、雙語分班教學,有針對性地提高學生的外語能力;尊重學生的學習愿望,參與東北片(復旦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等)高校合作辦學,為學生輔修、選修課程創造條件。
一、院校全稱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二、就讀校址
虹口校區(校本部)地址為上海市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90號;崇明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崇明區陳家鎮東灘大道999號。除學前教育和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虹口校區外,其他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均為崇明校區。
三、層次
■本科□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1.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外語語種
各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日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日語,朝鮮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朝鮮語,阿拉伯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阿拉伯語,德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德語和英語,法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法語和英語,西班牙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西班牙語和英語,其他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1.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2.學前教育、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色盲色弱不宜報考。
十一、錄取規則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各專業無相關科目加試要求,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按招生計劃數,以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3.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4.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凡不愿意專業調劑者,在所填報專業錄取已滿的情況下,作退檔處理。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5%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五、同分規則: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對于上海考生,同時參考考生的上海市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為專業調劑錄取的重要參考。
六、藝術類錄取原則
1.文化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
2.進檔考生,遵循專業志愿順序,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同分規則:投檔成績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單科成績。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1.英語、日語、朝鮮語、阿拉伯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金融學、工商管理、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新聞學(新媒體方向)、廣告學、文化產業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38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2.會計學(雙語班)、法學(雙語班)、會展經濟與管理(雙語班)、新聞學(雙語班)、學前教育(雙語班)、法語(雙語班)、德語(雙語班)、西班牙語(雙語班)、數字媒體藝術、環境設計、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5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3.英語(商務方向)、德語(商務方向)、法語(商務方向)、西班牙語(商務方向)、金融學(全英語教學班)、工商管理(全英語教學班)、酒店管理(全英語教學班)、會展經濟與管理(全英語教學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語教學班)、會計學(全英語教學班)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教委民(2015)4號】
(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十三、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監督。
舉報電話:021-51278238
十五、買粉絲及聯系電話
學校: 買粉絲s://買粉絲.xdsisu.e.買粉絲/
招生辦: 買粉絲s://zhaoban.xdsisu.e.買粉絲/
買粉絲電話:021-51278024,51278025
十六、其他須知
學生進校后轉專業按學校教務處相關規定執行
屬于事業編制
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顯示,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編制是指由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事業單位等按照國家規定設立的編制,用于招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崇明校區看名字也知道是在上海的崇明島上,上海市區到崇明島沒有地鐵,需要地鐵轉公交。
從上海虹橋高鐵站乘坐地鐵2號線到上海科技館站下,6號出口上去乘坐申崇二線(公交車)到終點陳家鎮(長江大橋)站下,然后再轉崇明東灘5路車到上外賢達學院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