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海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卡的錢自動轉入社保卡了嗎(我不再上海工作了,我交的上海綜合保險卡可不可以轉到蘇州的社保卡上)

时间:2024-05-28 01:53:00 编辑: 来源:

以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卡會直接轉成社保卡以前交的是不是就作廢了

、綜合保險卡是2011年7月以前參加綜保的參保個人持有,每月卡內充入20元,可以到指定的醫藥商店購藥;

2、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專用)是2011年7月后參加城保的外來從業人員(農村戶籍)持有,每月充入最低30元的資金,可以到指定的醫藥商店購藥和憑這張卡到所有上海的醫保定點醫院就醫,卡內資金可以作為門急癥費用使用;

所以,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專用)是綜合保險卡的升級,資金多了,用途也多了,當然是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專用)好了。

3、以前那張綜合保險卡可以繼續使用的。

第一條(目的)為了保障外來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規范單位用工行為,維護本市勞動力市場秩序,根據本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含義)本辦法所稱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以下簡稱綜合保險),包括工傷(或者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等三項保險待遇。

本辦法所稱外來從業人員,是指符合本市就業條件,在本市務工、經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員。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經批準使用外來從業人員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包括外地施工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使用的外來從業人員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適用本辦法。

下列外來從業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一)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二)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員;

(三)按照《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引進的人員。

第四條(管理部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本市綜合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綜合保險的統一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負責綜合保險的具體管理工作。

市公安、建設、財政、工商、衛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綜合保險管理工作。

第五條(繳費主體)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依照本辦法規定,繳納綜合保險費。

第六條(登記手續)用人單位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30日內,到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初次使用外來從業人員或者初次進入本市施工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獲得批準使用外來從業人員之日起30日內,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

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應當在申領《上海市外來人員就業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

綜合保險的具體登記事項,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另行規定。

第七條(注銷與變更)用人單位依法終止或者遷出本市,或者綜合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有關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原辦理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或者變更登記手續。

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不在本市從業或者綜合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到原辦理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或者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繳費期限)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應當自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當月起,向市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繳納綜合保險費。綜合保險費的繳納以三個月為一個周期,每次應當繳納三個月的綜合保險費。

第九條(繳費基數和比例)用人單位繳納綜合保險費的基數,為其使用外來從業人員的總人數乘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的基數,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按照繳費基數12.5%的比例,繳納綜合保險費。其中,外地施工企業的繳費比例為7.5%。

第十條(綜合保險費的列支渠道)用人單位繳納的綜合保險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列支。

第十一條(基金使用)本市建立綜合保險基金。綜合保險基金主要用于綜合保險待遇的支付及運營費。

綜合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可以調整繳費比例。繳費比例的調整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基金管理)綜合保險基金實行集中管理、單位立戶、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挪用、侵占。

綜合保險基金依法接受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享受待遇)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的,按下列規定享受綜合保險待遇:

(一)用人單位使用的外來從業人員,享受工傷、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三項待遇;

(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享受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三項待遇;

(三)外地施工企業的外來從業人員,享受工傷、住院醫療兩項待遇。

第十四條(工傷或意外傷害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使用的外來從業人員、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在參加綜合保險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或者意外傷害)、患職業病的,經有關部門作出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后,參照本市規定的工傷待遇標準,享受工傷(或者意外傷害)保險待遇。工傷(或者意外傷害)保險金一次性支付。

第十五條(住院醫療待遇)外來從業人員在參加綜合保險期間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住院的,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下的部分,由外來從業人員自負;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綜合保險基金承擔80%,外來從業人員承擔20%。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

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繳費滿三個月的,享受住院醫療待遇的最高額,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連續繳費滿六個月的,享受住院醫療待遇的最高額,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連續繳費滿九個月的,享受住院醫療待遇的最高額,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的,享受住院醫療待遇的最高額,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

第十六條(老年補貼待遇)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連續繳費滿一年的,外來從業人員可以獲得一份老年補貼憑證,其額度為本人實際繳費基數的5%。

外來從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可以憑老年補貼憑證一次性兌現老年補貼。

第十七條(辦理綜合保險待遇的手續)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條件的外來從業人員,可以憑本人身份證、《上海市外來人員就業證》、老年補貼憑證以及相關證明材料,辦理享受工傷(或者意外傷害)、住院醫療或者老年補貼待遇的手續。

第十八條(綜合保險金的支付)綜合保險金由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支付。

綜合保險金也可以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委托保險公司支付和運作。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監察機構負責對綜合保險費的繳納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對未按規定繳納綜合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補繳;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對逾期拒不繳納綜合保險費、滯納金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在補繳綜合保險費之前,外來從業人員因工傷(或者意外傷害)、住院發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承擔或者由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個人承擔。

第二十條(舉報)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有關綜合保險費征繳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十一條(爭議處理)外來從業人員與用人單位因繳納綜合保險費發生爭議的,可以向勞務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實施細則)本辦法的實施細則,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

第二十三條(實施日期)本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么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上海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卡改成社保后,綜合保險卡里面的繳費的錢怎么辦,可以轉到社保卡里面嗎?

不能轉,但是你可以把它用掉,比如去民營藥店里買藥、買生活用品什么的

用完這卡就沒用了,今后去醫院可以使用新的社保卡,優惠幅度比綜合保險卡多的多

我不再上海工作了,我交的上海綜合保險卡可不可以轉到蘇州的社保卡上

上海從去年7月1日起原來企業為職工購買的綜合保險全部變成過渡期三險或五險,如果你是外地農村戶口那么可以為你購買過渡期三險,如果你是外地城鎮戶口企業應為你繳納五險,企業一定為你購買了保險,你就可以拿到一張社保卡,憑這張社保卡你可以在上海的醫院就診,相關費用會在卡里扣除,原來的綜合保險卡里面的余額使用完將作廢!

社保卡具體使用方法可以參考:《關于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的實施細則

外地農村戶口在上海只能繳納過渡期三險,目前過渡期三險繳費比例如下

1企業:其中:養老22%;醫療6%;工傷0.5%

2個人:其中:養老8%;醫療1%;

過渡期繳費基數為1948,每月公司為你繳納555.5元,個人每月承擔17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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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綜合保險卡 醫保卡 社保卡 公積金

綜合保險卡 我公司也有沒收到的,如果在來這家公司之前你在別的公司交過,這樣的話卡有可能發到前公司了,如果前公司不發給你,在現在的公司肯定不會在發一次,建議你打12333掛失,重新補卡。還有,如果交了3年綜合保險,你肯定會收到保險公司寄給你的養老補貼,繳滿12個月就有一張,每張大概1400-1600元左右,女的是50歲以后領取,男的60歲以后領。這個卡每個月會有20元,如果真的交了3年大概也有720元了,買藥、藥房的生活用品、還是可以節約點自己的現金的。

另外你說的繳社保了,建議查查你的社保賬戶,如果公司扣了你繳社保的錢卻仍然給你繳綜保,等于是公司在掙你的錢 而不是為你繳納福利。

還有,公積金也有賬戶的,你可以上網查詢,以后買房用得著,即使不買房,離開這個城市的時候你也可以把自己繳的一部分取走。僅供參考!

如果你們公司的人事不能提供你想要的賬號,你可以告訴他,我直接去勞動保障局查,請他協助。如果他千方百計的不想告訴你,有兩種可能:1根本沒有交他們所謂的各種保險 2他也狗屁不懂!

7月1日上海實行了新的社保政策,那以前的綜合保險卡要換成新的社保卡嗎

社保卡針對上海戶籍居民,醫保卡針對外省市戶籍人員,原來的綜保卡針對的是繳納綜合保險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卡跟社保卡或醫保卡都沒有關系。目前,社保卡跟醫保卡的作用一樣,都是當醫保卡用。

此外,從2011年7月起,本市用人單位都只能給員工繳納城保,不能繳納綜合保險。在滬施工企業2012年4月起,同樣也只能繳納城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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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正后公司是不是應該給員工社保卡?社保卡跟上海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卡有什么區別?

只要發生勞動關系單位就應當給勞動者繳納社保,而不是等轉正,這是很多小公司無視勞動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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