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海外國語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2022(2022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时间:2024-05-15 04:04:30 编辑: 来源:

上海外國語大學2022研究生錄取分數線

2022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考研分數線:377分。

考研一般指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是指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機構為選拔研究生而組織的相關考試的總稱,由國家考試主管部門和招生單位組織的初試和復試組成。是一項選拔性考試,所錄取學歷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

碩士研究生招生按學位類型分為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兩種;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兩種,均采用同等分數線選拔錄取。

考研分為初試和復試,初試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大學數學等公共科目由全國統一命題,專業課主要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考研復試是考生在通過初試的基礎上,對考生業務水平和實際能力的進一步考查。考研復試關系到研究生是否最終能入選,是最后一道程序,因此在考研過程中有起舉足輕重的作用。

普通高等教育統招碩士研究生招生按學位類型分為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兩種;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兩種,均采用相同考試科目和同等分數線選拔錄取。      

2022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考研有哪些報考條件?

上海外國語大學(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簡稱“上外”,是新中國成立后興辦的第一所高等外語學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上海外國語大學研究生的報考條件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院校簡介:

上海外國語大學(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SISU)創建于1949年12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興辦的第一所高等外語學府,是新中國外語教育的發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屬并與上海市共建、進入國家“211工程”和“雙一流”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

上外秉承“格高志遠、學貫中外”的校訓精神和“詮釋世界、成就未來”的辦學理念,以“服務國家發展、服務人的全面成長、服務社會進步、服務中外人文交流”為辦學使命,致力于建成國別區域全球知識領域特色鮮明的世界一流外國語大學。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

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請參見附表一及附表二),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除法律(法學)專業之外,我校各專業均接受跨專業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于2021年10月25

日前向我校研招綜辦出具書面證明。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即大學本科1至3年級學生)報考,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錄取、入學、注冊、就讀、學籍等資格。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MB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推薦免試報名工作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

除工商管理(MBA)外,我校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全日制專業碩士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我校的推薦免試考試,具體考試條件、考試時間等請參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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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上海外國語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上海外國語大學,英譯: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學校國標代碼:10271;本科辦學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1550號,郵編:201620。

第三條 學校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并與上海市共建、進入國家“雙一流”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流動站。

第四條 對取得學校學籍并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生,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與決策機構,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審議和決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本科招生工作的買粉絲機構,負責為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買粉絲和指導學校各部門、各院(系)參與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買粉絲工作。

第十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學校招生監察工作小組的監督,并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綜合改革)。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導向,著力促進城鄉區域入學機會公平,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人才需求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級招生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普通類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錄取,下同),考生可同時填報。國家專項計劃單設批次,定向招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錄取規則參照普通類型招生。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和當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計劃的105%以內。(注:學校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相關規定進行調檔錄取,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的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在調檔時認可省級招生機構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計入考生投檔成績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順序進行錄取。在本科第一批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符合錄取要求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檔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六條 學校在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對照各專業錄取要求,確定錄取專業。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外語成績、高考實考總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若上述情況完全相同,學校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學校錄取線上的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錄取要求則可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招生專業在該省份公布的相關要求;江蘇考生(含高校專項計劃)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BB及以上,江蘇省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普通類型招生中,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可以報考所有外語專業;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日語考生可報考本語種專業。所有非外語類專業不限語種。學校外語類專業除本專業語種教學外,均開設英語必修課程;學校非外語類專業均開設英語必修課程,部分專業課用英語授課,所有學生應按學校課程設置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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