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本科招生網官網買粉絲電話(2022年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招生簡章)

时间:2024-05-12 02:10:21 编辑: 来源: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簡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二、就讀校址

松江校區地址:文翔路1900號

古北校區地址:古北路620號

商務英語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松江校區

三、層次

■本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是違紀違規招生舉報監督受理部門。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

層次

學制

計劃數

商務英語

本科

四年

60人

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商務英語專業限招英語;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3月9日-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買粉絲.shmeea.e.買粉絲)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入圍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

(3)鑒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勢,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慎重研究決定,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予以調整,其中對填報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間,無法進行自主測試,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最終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自主測試成績”的高低作為春招的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

(4)對于沒有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或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不完整的考生,須根據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相關內容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由學校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疫情期間為避免發生面對面接觸,相關證明材料掃描后于3月19日前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買粉絲,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入圍資格,學校不再對其進行后續的資格審核。疫情結束后,考生根據學校通知,由本人持材料原件到我校招生辦公室進行復核驗證。

(5)3月13日-22日,學校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著重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與藝術修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資格審核辦法另行公布。

十二、錄取規則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則依次按統一文化考試中的外語、數學、語文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4)名單公示:3月23日-30日,學校公布資格審核結果并公示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名單。

(5)信息登記:3月31日-4月2日,預錄取或候補錄取考生網上進行專業信息登記,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執行。

(6)發放預錄取通知書:4月3日,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預錄取通知書。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5000元/年,收費依據:滬價行(2000)120號,滬教委財(2000)27號。

住宿費標準:

1200元/年,收費依據: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多種校友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以及“資助經濟困難學生海外學習、實習”項目基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是違規違紀招生舉報監督受理部門。

舉報電話:021-67703010

十六、買粉絲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買粉絲.suibe.e.買粉絲

招生辦官網:買粉絲://zhaosheng.suibe.e.買粉絲

買粉絲電話:021-67703050

十七、其他須知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2022年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招生簡章

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是一所民辦本科院校,榮獲“重慶市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管理工作先進集體”的榮譽稱號,現有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等專業。在填報志愿之前,我精心準備了“2022年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招生簡章”,希望能夠幫助考生們找到心儀的學府。

2022年重慶對外經貿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和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重慶對外經貿學院(原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碼:13589

第五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和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地點及辦學條件:我校是2001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2年開始招生,2020年通過教育部專家組評審,由重慶師范大學涉外商貿學院轉設更名為重慶對外經貿學院。現有合川校區(A校區:重慶市合川區學府路88號、B校區:合川區濮湖大道168號)、銅梁校區(重慶市銅梁區學府大道304號),是重慶市政府命名的“重慶市園林式單位”。經過二十年的發展,學校已形成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體,文學、理學、工學、藝術學、教育學綜合發展的學科專業格局。目前設有跨境商務學院、文學與創意傳播學院、外語外貿學院、大數據與智能工程學院、數學與計算機學院、管理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音樂舞蹈學院、影視融媒體學院、學前教育學院、體育與健康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開設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48個、專科專業4個,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職工1000余人。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旅游管理為重慶市“三特行動計劃”特色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商務英語為重慶市級一流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旅游管理為重慶市級轉型發展試點專業。大數據與智能工程學院2021年獲批“重慶市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現代產業學院”。學校擁有功能齊全的現代化教學、文化體育和綜合配套服務設施與設備,能滿足各專業現代化教學需要。

第三章 報考條件

第九條 凡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

第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于報考我校師范類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除符合以上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第十一條 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翻譯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無口試要求。其它專業原則上不限外語語種,但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不安排其它語種的教學。

第十二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考生除外)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其中藝術、體育類考生還需參加所在省(市、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未組織統一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需參加經生源地省(市、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專業合格證。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面向全國二十九個省(市、區)招生,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市、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我校預留本科招生計劃45名,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五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我校可以對各專業間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填報為依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市、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在當地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對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 以內,對實行“順序志愿”的錄取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批次為準。

第十八條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對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批次,普通類考生的專業錄取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照生源省(市、區)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沒有明確規定排序規則的省份,則依次比較文化綜合成績、語文成績、英語成績、數學成績。對實行“順序志愿”的錄取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依次錄取其它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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