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粉絲只能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還好是國內明星,如果你是賈斯丁比伯的粉絲,那是不是要在讓地球另一端的賈斯汀比伯為你的行為買單?
真正的責任人是這個粉絲本人,偶像沒有唆使他也沒有希望他這么做。他自己是他自己不良行為的唆使者,該負責的是他,偶像沒有任何責任。
能夠站出來為自己的粉絲買單,可想而知這位粉絲使偶像的名譽受到了多大的損失?真的應該好好反思一下,如果你真的喜歡你的偶像,就不應該做那些有損偶像名譽的事情,安分守己就是對偶像最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