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01 帶粉絲買貨翻車(李佳琦帶貨再翻車,為啥總賣垃圾產品的他依舊流量爆炸?)

时间:2024-05-22 06:20:02 编辑: 来源:

李佳琦帶貨再翻車,為啥總賣垃圾產品的他依舊流量爆炸?

這有什么難以理解的?辛巴明目張膽的賣假貨不也依舊有流量嗎?他徒弟復播第一場就賣了1.8個億,你跟誰說理去?這個問題不出在主播身上,問題出在粉絲、觀眾身上明白嗎?我有時候多少有點難以理解這幫人的思維,是這屆網友普遍缺少對事物本身的認知嗎?誰告訴你們直播間賣的東西物美價廉的?

 

一.李佳琦帶貨再翻車

早期出道的李佳琦之所以能夠獲得大家的信任,理由就是他對于美妝的理解確實要超過絕大多數的女生,再加上拿到渠道價格后確實低于市場價,在保真的情況下,大多數人選擇相信李佳琦。然而,李佳琦懂美妝,不代表他懂別的啊,現在翻車不就是因為這個么?當初的不粘鍋,李佳琦又不是品牌方的,更不是專門研究不粘鍋的,他懂個屁的好壞?你們就算去問隔壁王大爺,都比看李佳琦推薦的不粘鍋要靠譜吧?怎么這么簡單的邏輯就是有人不懂呢?

當對一個人的信任已經偏執到盲從的時候,其實我們真的沒必要去怪對方耍花樣從你身上賺錢了,自己傻這種事從來怪不著別人。 

二.直播帶貨需監管整治,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從李佳琦翻車到辛巴賣假貨,這些人的行為往小了說是不負責任,往大了說是在欺騙消費者,線上線下的實體店都有相對應的監管,沒理由到了直播帶貨這監管形同虛設吧?尤其是現在這部分體量大到令人發指,不監管是不是從哪個角度來說都說不過去?我們舉個例子,一個店賣了假貨,被投訴之后賠償是一方面,店最起碼會被封停,那么封殺辛巴的人在哪?為什么他現在還那么跳?

再者,直播帶貨會出現各種特殊渠道的貨物,這本身也是在增加買到假貨的概率和風險。真心奉勸各位,不要無腦相信帶貨主播。

為什么明星帶貨翻車的新聞這么多?

明星走進直播間原因探討

正所謂“消費不僅是人們用來滿足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性活動,而且成為表達和實現多種趣味、格調、信念、價值的文化活動。另外,直播帶貨打破了人、貨、場三者之間的關系,以往的電商是人找貨,如今直播電商是貨找人。

明星們大批量選擇“下沉”直播賣貨,始于2020年。這一年,演員劉濤化名“劉一刀”,在淘寶直播首秀中交出了1.48億的銷售額;演員陳赫在抖音開啟直播,首秀4個小時帶貨8200萬;演員張雨綺簽約成為快手電商代言人,與辛巴合作帶貨2.23億元。再往后,賈乃亮、汪峰、張歆藝、袁姍姍、關曉彤、王祖藍等明星都陸續在各大平臺交出了個人帶貨首秀。

明星直播帶貨的名人效應

明星區別于大多數主播的地方在于,他們自帶流量,而且還是粘性更高、信任感更強的流量。這就導致,明星做直播帶貨不需要度過冷啟動期,他們無需采買流量甚至無需過多自我宣傳,因為平臺也希望能夠留住明星帶來的流量,比起明星自身,它們甚至更愿意為明星直播帶貨宣傳造勢。然而,當越來越多的明星踏入直播帶貨這條賽道,考驗著他們的,成了赤裸裸的帶貨數據,他們賺錢的核心邏輯實際上不單單是流量變現。

剖析明星帶貨本質——品牌營銷

賣貨只是品牌一個訴求,在直播過程中,通過對品牌的全方位的展示,拉近品牌與用戶的距離,這其實就是一場營銷。尤其是雙十一期間,直播帶貨火爆。天貓數據顯示,淘寶直播的爆發,讓超過50%的商家都通過直播獲得新增長。羅永浩、 papi 醬、薇婭、丁磊、何炅等互聯網圈、影視圈、直播圈達人競相亮相,將粉絲、名人之間的互動粘性、轉化效應轉化到極致。直播帶貨的本質不是帶貨,而是銷售直播帶貨的本質并不是帶貨,而是營銷。

明星透過自身影響力占據了話題引導者、輸出者的主要地位。粉絲經濟便是一種典型的“光環效應”,粉絲因為喜愛各個流量主播,受其影響會主動購買該主播所推銷的商品,從而產生主動消費行為,這種消費行為說到底是由明星主播的影響力。

明星帶貨存在的問題——負面影響

近年來,明星等公眾人物代言“翻車”的情況不時出現,讓不少消費者和投資者蒙受損失。由于明星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倘若虛假代言,往往會產生較大危害。前段時間戚薇直播間的假貨也是鬧的沸沸揚揚,明星帶貨具有帶貨能力跟效應無可厚非,但產品的質量保證是需要對得起相信你們的網友觀眾。網友是因為所謂的網紅明星在平臺上有名氣,辨識度,愿意相信其推薦的產品,結果得到的是信任破滅。

由于直播帶貨較為依賴主播的個人流量,加之明星效應和粉絲經濟的特質,帶貨主播一旦“翻車”,輕則影響主播個人形象、粉絲就地脫粉甚至回踩,重則傷及商品、廠家的經濟利益。明星直播帶貨應該加以監管,規范網絡直播亂象,減少違法假冒偽劣事情發生,促進明星帶貨規范化合理化,更好的保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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