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01 花錢買粉絲犯了什么罪(幫忙抖音長粉絲刷流量是非法經營罪嗎)

时间:2024-05-20 08:59:45 编辑: 来源:

網絡主播騙女粉絲15萬元獲刑三年,刷禮物打賞能否構成犯罪?

一名年僅19歲的直播平臺主播,添加多名女粉絲買粉絲,以李子沫的名字與多名女粉絲建立虛假戀愛關系,借此騙取粉絲的錢財。僅在2020年初的三個月時間內,該名主播就通過編造的各種理由,騙取一名女粉絲十五萬余元。近日,該名主播被膠州法院以詐騙罪判刑三年,罰款兩萬元。

19歲的山西男子宋某某系快手直播平臺的一名主播,在直播間的名字叫李子沫。為了更快速的獲取錢財,宋某某添加多名直播間女粉絲的買粉絲,以李子沫的名字與多名女粉絲建立起虛假戀愛關系,并以此騙取粉絲的錢財。其中,2020年1月至3月,宋某某以公司業績考核、與其他主播PK、生病輸液、交房租等理由,騙取一名女粉絲劉某錢款共計15萬余元,其中,快手直播間刷禮物8萬余元,買粉絲轉賬6萬余元。

2020年8月11日宋某某被抓獲歸案。此后,宋某某賠償劉某135000元,并取得劉某的諒解。

庭審中,宋某某的辯護人提出,宋某某在快手直播間的行為不是犯罪行為,獲得刷禮物的款項不應計入犯罪數額。法院則認為,宋某某先與劉某建立虛假戀愛關系,然后在直播間編造各種事由,騙取劉某刷禮物打賞,該款項應計入犯罪所得。

法院認定,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考慮到宋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且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隨著網絡直播平臺的崛起,大量網民涌入直播間,由此產生了互為依存的主播與粉絲關系。在這種關系中,主播其實是通過類似于賣藝的方式獲得粉絲的關注與喜愛,而粉絲通過打賞的方式,為自己的喜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由此獲得心理的慰藉與滿足。就像路邊彈吉他演唱的歌手,他們唱歌的目的是獲取打賞,路人選擇駐足傾聽并打開錢包,是在遵行一個隱形的消費約定。

網絡上充滿著各種形形色色的主播,良莠不齊。對于粉絲來說,看直播只是打發閑暇時間的一種方式,但是對主播,卻可能是最重要的謀生方式,你永遠不知道,有多少專業的套路在等著你。因此,打賞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影響了自己的現實生活。

幫忙抖音長粉絲刷流量是非法經營罪嗎

該行動是非法經營罪

根據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罰顯示,幫助抖音賬號長粉絲、刷流量等行為,屬于利用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利益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經營行為

同時,這種行為會導致賬號被封禁,對個人和企業的聲譽和利益帶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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