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0北京對外經貿大學錄取分數線(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时间:2024-06-10 01:13:51 编辑: 来源:

北京對外經貿大學2021錄取分數線

北京對外經貿大學2021錄取分數線是680分。

1、2021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海南綜合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715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986。

2、2021年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在天津綜合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680分,對應的錄取位次為1359。

師資力量

截至2020年10月,學校有教職工16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1000余人。截至2020年10月,學校教師中正高級職務267人、副高級職務394人,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750人、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1人、“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1人、“萬人計劃”教學名師1人。

“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6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39人,有國家級教學名師2人、北京市教學團隊17人、國家級教學團隊3個、北京市優秀教學團隊13個、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不含退休)22人。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對外經貿大學2023分數線

對外經貿大學2023分數線介紹如下: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一A)2023年在吉林省理科最低錄取分為601分,錄取位次1835。其中金融學類609分,金融數學604分,經濟學類603分,錄取分數線最高的是金融工程專業,最低為618分,也是本校報考最熱門的理科專業。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一A)2023年在吉林省文科最低錄取分為571分,錄取位次461。其中法學類575分,金融學類574分,工商管理類573分,錄取分數線最高的是經濟學類專業,最低為577分,也是本校報考最熱門的文科專業。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位于上海市,是教育部“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培養創新實踐基地”首批建設高校、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亞太培訓中心、WTO講席院校、中國WTO事務卓越中心,博士學位授予單位,上海市干部教育培訓高校基地。

入選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示范基地、上海市高校A級創業指導站、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上海市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上海市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是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虛擬學院聯盟成員、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亞太貿易研究和培訓網絡成員。

學校前身為上海對外貿易學院,創建于1960年。1994年9月,學校由原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劃歸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4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更名為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截至2022年5月,學校有松江、古北、七寶三個校區,占地面積1003畝。

建筑面積32.37萬平方米,紙質藏書158.93萬冊、電子圖書218.95萬冊、中外文數據庫87個、全文電子期刊5.77萬種;有學院(教學部)13個、本科專業35個;有一級學科博士點1個,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36個二級學科碩士點和13個專業學位授予領域;有教職工1200余人。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學科建設:

截至2022年5月,學校建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6個、上海市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4門,上海高校一流本科建設引領計劃項目1個、上海高校課程思政重點改革領航學院1個、上海市屬高校應用型本科試點專業2個。

學校獲評2019年度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2018-2021年度上海市A級高校創業指導站、2020-2021年度和2022-2023年度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示范基地,入選教育部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和教育部2020年高層次國際化人才培養創新實踐基地。

請問北京對外經貿大學錄取分數線

對外經貿:07年571,08年555

中央財經:07年572,08年527

各專業目前沒有08的官方數據

對外經貿07年:國貿600,金融612其他大部分專業沒有官方數據

騰訊版的數據:對外經貿

國際經濟與貿易 580

金融學 593

保險專業 584

法學類 法學 587

政法學類 國際政治 580

漢語言文學類 漢語言文學 590

外國語言文學類 英語 571 德語 583 法語 590

工商管理類 工商管理 586 市場營銷專業 586 會計學 586 財務管理專業 586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 586 電子商務專業 586

公共管理類 行政管理專業 591 公共事業管理專業 577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20年5月22日校長辦公會批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教育部和商務部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注冊及辦學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學校代碼為10036。英文譯名: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買粉絲nomics(簡稱UIBE)。

第三條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創建于1951年。1953年至1999年,由原外經貿部管轄。2000年6月,原中國金融學院與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并成立新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劃歸教育部主管。

第四條 學校憑借鮮明的學科特色和專業優勢,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決策、招生就業處具體執行的三級管理模式,重大事項經校長辦公會審定。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向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并執行相關決議。

2.收集、統計本科生招生重要事項決策所需信息,擬出本科生招生各項工作方案。

3.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4.全面、客觀地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宣傳介紹學校情況和招生政策;建立定期向培養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招生信息的反饋機制;做好信息及時發布、公開公示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5.組織實施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組織協調對已錄取新生入學復查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數量、生源質量以及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生源計劃執行情況、學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校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考部門監督、招生就業處落實”的工作原則,在教育部領導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錄取。

第九條 經教育部審核,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少量計劃,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國家政策要求及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四章 招生類型及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類型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種特殊類型招生。特殊類型招生包括:外語類保送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國家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協作計劃(民考漢)、港澳臺聯招、香港文憑考招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免試生。

第十二條 學校除英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日語、阿拉伯語、俄語、葡萄牙語、朝鮮(韓)語、希臘語、波斯語、越南語語言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外,其他所有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學校不單獨為高中階段學習非英語語種學生開設英語課程,要求該類學生在校期間取得學校規定的英語學分,并達到學校在其他方面的英語學習和技能要求。

第十三條 投檔錄取時,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最高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 確定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由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至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浙江、內蒙古等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市除外)。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依次進行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在非平行投檔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省份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征集志愿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剩余計劃將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往屆生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對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

1.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即投檔考生按計劃數1:1的數額內,按專業志愿順序依高考總分排序錄取,如有退檔則順延錄取。

2. 江蘇省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技術科目為合格,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方式,結合考生專業志愿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所錄專業。等級順序依次為A+A+、A+A、AA、A+B+、AB+。已被學校認定的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須達到同樣等級,方能享受學校相應優惠政策;高水平運動隊選測科目等級按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進行。

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滿足學校2020年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

第十八條 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執行。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轉專業政策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錄取時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新生,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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