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9810海外倉退稅政策(講解四種跨境電商出口模式的區別出口跨境電商主要模式以及各模式的優勢)

时间:2024-05-17 01:01:43 编辑: 来源:

2020年6月份海關總署發布的9810跨境出口海外倉監管方式是否能落地實施?

2020年6月發布的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增加了跨境電子商務出口9710、9810監管方式,

(1)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于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

(2)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于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

9810行業內稱為“海外倉”模式,國內公司把貨物報關出口至海外倉,并沒有實際銷售,從財務的角度來看,風險報酬并沒有轉移,財務不能確認收入;從稅務的角度來看,主要的風險報酬沒有轉移,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沒有發生,就不能確認增值稅收入及所得稅收入,更不能申報出口退稅了;要等賣家將貨物實際銷售后才能確認收入并申報退稅;

這里面有三個問題:

(1)需要按照實際平臺銷售收入來確認增值稅收入,增值稅收入能否做到“無票免稅”,還需等待政策出臺,從財稅〔2018〕103號指的是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享受無票免稅,即9610監管模式出口的才適合;

(2)目前來看,跨境電商的利潤率還是比較高的,所得稅核定征收政策暫時還沒有落地,很多企業擔心所得稅稅負成本,你懂得了;

(3)即使有進項專票企業申報退稅,也要等到貨物實際出口后才可以申報,一旦銷售周期較長的時候,企業的資金壓力可想,跨境電商企業好像沒有不缺錢的;

所以9810監管方式估計會流產;

9710跨境電商怎么報關

?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企業通過“H2018通關管理系統”辦理通關手續。 報關單可按現有方式錄入或導入,也可選擇跨境電商通道導入報關單(僅限9710、9810),報關單回執原路從跨境電商通道下發。

跨境電商9710報關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出口委托書;

2、出口貨物明細單;

3、裝箱單(PACKING LIST) ;

4、發票(INVOICE);

5、出口許可證、出口單證文件等。

1、跨境電商報關的路徑:

進口:報關主體——報關企業(受跨境電商企業委托)。

報關企業向試點平臺填報申報清單,也可上云報關系統直接申報,監管方式選擇9710,一鍵導入報關單,清單,訂單等。海關進行審單(訂單、運單、支付單、申報清單比對)、風險布控等操作。

出口:報關主體——跨境電商企業。

跨境電商企業向試點平臺填報申報清單,也可上云報關系統直接申報。監管方式選擇9710,一鍵導入報關單,清單,訂單等,海關進行審單等操作。

商品離境后由物流企業登陸試點平臺進行離境信息確認,電商企業定期集中勾選已離境商品信息(發起出口歸并集報)后告知報關企業,由報關企業登陸電子口岸進行報關(與傳統模式相同)并告知電商企業報關單編號,跨境電商企業登陸試點平臺回填報關單編號,海關審核后進行強制通關并打印報關單退稅聯、結匯聯。

2、跨境電商出口報關整體流程

1)準備報關單證

在貨物抵達海關之前,需要準備好清關所需的單證,包括商業發票、產品清單、報關委托書、運輸公司裝貨單、核銷單等。在貨物出口清關之前,一定要檢查單證是否齊全,避免因為單證的問題被海關扣貨,影響貨物的運輸時效。萊垍頭條

2)正式報關

在準備好資料之后,開始正式報關。正式報關需要將詳細的資料提交給海關,海關工作人員會進行審核、查驗,如果一切沒有問題之后,會放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貨物超過當地海關的關稅起征點,還需支付對應的關稅。

陸運報關

陸運運輸可分為包車和拼車兩種方式,一般出口到香港、泰國、越南等地區、國家,都會選擇這種運輸方式。萊垍頭條

陸運報關可以使用整體報關流程來操作,如果貨量多,一定要提前準備好各種單證信息。如果貨量少,可以與第三方公司合作出口報關業務,比較省時省力。

海運報關

海運出口運輸方式有兩種,分別為散貨拼箱出口、整柜出口。散貨拼箱出口,可以在交貨給船運公司之前,做好報關資料,將報關資料和需出口的產品,一起送到船運公司。也可以先把貨交給船運公司,再把清關資料送過去。

整柜出口由于貨量比較多,建議大家提前準備好各種資料、文件,包括發票、合同、裝箱清單等,確保貨物的運輸效率。

海運兩種運輸方式的報關地點不同,散貨報關地點有鹽田倉、外運倉、八達倉等,整柜報關地點有鹽田港、蛇口港。

空運報關

貨物空運出口,由快遞公司安排報關,大家可以提前準備好報關文件。也可以將清關資料交給快遞公司,委托快遞公司協助報關。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快遞公司會收取一定的操作費用。

3、跨境電商出口報關注意事項

在報關之前,不僅需要準備全報關資料,還要注意目的國海關的政策、要求。

法律依據:

《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 二、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

(二)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于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

(三)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于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

9710和9810是海關總署針對跨境電商b2c通關監管提出的模式

根據海關總署發布的2020年第75號公告《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9810”。該公告于7月1日正式施行。

      那么,“9710”、“9810”究竟是什么呢?

跨境電商B2B出口

      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并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

      根據企業經營模式可分為以下兩種:

01

B2B直接出口

      海關監管方式代碼:“

9710”

      適用于境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后,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業。

(各地海關和商委會針對9710申報通關有不同優惠政策)

02

出口海外倉

      海關監管方式代碼:“

9810”

      適用于境內企業先將貨物通過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后從海外倉送達境外購買者。

      ---------------------------------------

      企業可根據自身業務類型選擇相應方式向海關申報。

四種監管類型比較

B2B直接出口模式企業資質要求

境內企業參與跨境電商B2B出口業務。包括:

      1)跨境電商企業2)受跨境電商企業委托的代理報關企業

      3)跨境電商平臺企業,包括:

      自營平臺第三方平臺境內平臺境外平臺

      4)物流企業向所在地海關辦理企業注冊登記,在跨境電商企業類型中勾選相應企業類型。

      已辦理注冊登記未勾選企業類型的,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提交注冊信息變更申請。

      通過“跨境電商出口統一版”系統申報清單的,物流企業應獲得國家郵政管理部門頒發的《快遞經營許可證》。

跨境電商B2B出口企業申報流程

      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或“互聯網+海關”的跨境電商通關服務系統和貨物申報系統,向海關提交申報數據、傳輸電子信息。

      跨境電商B2B出口有關電子信息報文,沿用跨境電商通關服務系統現有的B2C接入通道模式,新增支持B2B出口報關單報文導入;貨物申報系統支持B2B出口報關單按現有模式錄入和導入。

      單票金額超過5000元人民幣/涉證/涉檢/涉稅的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企業應通過“H2018通關管理系統”辦理通關手續。

      單票金額在5000元(含)人民幣以內,且不涉證、不涉檢、不涉稅的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企業可以通過“H2018通關管理系統”或“跨境電商出口統一版系統”辦理通關手續。

針對B2B出口,海關有什么便利措施?

      1.對于不涉及出口退稅的出口B2B低值貨物,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注冊企業可通過“單一窗口”按6位HS編碼以簡化申報模式向海關申報電子清單。

      2.海關對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可優先安排查驗。

      3.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關區內企業可以選擇向屬地海關進行申報,貨物在口岸地海關進行驗放。

      4.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和退貨貨物可按照“跨境電商”類型進行轉關。其中,跨境電商綜試區所在地海關且通過跨境電商出口統一版系統申報的,可將貨物品名以總運單形式錄入“跨境電商商品一批”,目前廣州、佛山、肇慶等跨境電商綜試區海關適用該批量轉關政策。

跨境電商:出口退稅涉及的四大問題

01.什么是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是指在 國際貿易 業務中,對我國報關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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