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9810海外倉備案企業申請編號怎么填(2020年6月份海關總署發布的9810跨境出口海外倉監管方式是否能落地實施?)

时间:2024-05-03 06:17:32 编辑: 来源:

2020年6月份海關總署發布的9810跨境出口海外倉監管方式是否能落地實施?

2020年6月發布的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75號(關于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增加了跨境電子商務出口9710、9810監管方式,

(1)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適用于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的貨物。

(2)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于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

9810行業內稱為“海外倉”模式,國內公司把貨物報關出口至海外倉,并沒有實際銷售,從財務的角度來看,風險報酬并沒有轉移,財務不能確認收入;從稅務的角度來看,主要的風險報酬沒有轉移,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點沒有發生,就不能確認增值稅收入及所得稅收入,更不能申報出口退稅了;要等賣家將貨物實際銷售后才能確認收入并申報退稅;

這里面有三個問題:

(1)需要按照實際平臺銷售收入來確認增值稅收入,增值稅收入能否做到“無票免稅”,還需等待政策出臺,從財稅〔2018〕103號指的是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享受無票免稅,即9610監管模式出口的才適合;

(2)目前來看,跨境電商的利潤率還是比較高的,所得稅核定征收政策暫時還沒有落地,很多企業擔心所得稅稅負成本,你懂得了;

(3)即使有進項專票企業申報退稅,也要等到貨物實際出口后才可以申報,一旦銷售周期較長的時候,企業的資金壓力可想,跨境電商企業好像沒有不缺錢的;

所以9810監管方式估計會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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