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海戶口去外地工作需要勞動手冊嗎(外地人在上海公司工作必須要勞動手冊嗎?)

时间:2024-05-18 16:11:55 编辑: 来源:

外地戶口在上海不能辦理勞動手冊嗎?那如果公司要和你簽合同時需要你提供勞動手冊怎么辦?

1、外地人繳納綜合保險后也有勞動手冊,是淡綠色的,跟上海戶籍的深綠色勞動手冊不一樣,是很簡易的那種。不過外地人的勞動手冊用處不大,一般單位聘用外地人不會要求提供勞動手冊。

2、外地人在滬第一次辦理外勞力綜合保險后,勞動手冊會和綜合保險卡一起寄達用工單位。如果你在到這個單位工作之前在其他單位工作并繳納過外勞力綜合保險,那么,你的勞動手冊應該是在上家單位。如果勞動手冊丟失,可以由你個人向外勞所申請掛失并重新辦理。也就是你寫個情況說明,自己簽字,單位蓋章送過去。一般1~2個月可拿到新的。

3、辦理居住證之后可以給你上城保,跟上海戶籍的一樣對待,不辦理勞動手冊。

4、勞動手冊跟保險、公積金等沒有直接關系。對于上海戶籍的人來說,這是一個用工歷史的證明。

不知道這樣夠不夠詳細了?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辦勞動手冊嗎?

外地戶口在哪里可辦里勞動手冊? 

來滬就業人員也有勞動手冊,單位為來滬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同時辦理用工備案手續時,由外來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正常辦理《勞動手冊》的流程如下: 

一:辦理機構: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二:申辦條件: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符合辦理《勞動手冊》的本市常住戶籍勞動者

三:申請材料: 

本人身份證 2.戶口簿 3.本人一寸證件照兩張 4.未繼續升學的應歷屆生需憑畢(肄)業證書 5.遇有特殊情況的,需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6.本人需填寫《個人基本情況表》和《勞動力登記表》 

四:辦事程序: 審核通過:由工作人員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辦妥。 審核未通過:告知未通過的原因。

五:辦理期限:3個工作日 

六:收費標準:不收費

外地戶口的勞動手冊問題

首先,你沒有上海的戶口,所以沒有“勞動手冊”;

另外,外地的“勞動手冊”,也不能在上海使用;

只是,根據你的情況來看,應該是外地的城鎮戶口,單位應該可以為你交社保了,下面是這方面的政策,去和單位協商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如果你是外地城鎮戶籍,單位應該從2009年7月1日開始為你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保,已經和是否有居住證沒有關系了。下面是政策原文:

關于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

滬人社養發[2009]22號

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有關用人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與屬于本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鎮戶籍的從業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應當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二、與屬于本市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外省市非城鎮戶籍、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具有專業技術職稱。

2、具有技師、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3、單位需要的其他專門技術人員等。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同時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

四、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以及享有的待遇,按照本市現有規定執行。

五、本通知從2009年7月1日起執行。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外地戶口在上海工作需要辦勞動手冊嗎

外地戶口在上海工作不需要辦勞動手冊

社保、交金等方面的問題請登陸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有詳盡的政策要點介紹

社保和交金由用人單位辦理,不需要回戶籍所在地辦理

外地人在上海公司工作必須要勞動手冊嗎?

公司問你要《勞動手冊》是對的,因為公司要在手冊上做工作經歷記錄。

上海的《勞動手冊》現在更名為《就業失業登記證》,確實也有外來人員辦到了這個證,但具體符合什么條件能辦證,各個街道或鎮的標準是不完全一致的,所以你要到常住地的街道或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去買粉絲。

一般情況下,在上海穩定居住和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外地城鎮戶籍人員是能夠辦到《就業失業登記證》的。

領到證后,入職時把證交給公司,離職時把證和退工單一起拿回來,同時看一下公司有沒有在證上注明入職、離職日期并蓋章。

外地戶口上海工作勞動手冊怎么辦理

如何辦理勞動手冊

凡屬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勞動者同意實行《勞動手冊》制度,《勞動手冊》用于記錄勞動者就業流動失業、培訓以及領取失業救濟金等情況,是失業人員申領失業救濟金、求職登記和辦理錄用手續的必備證件。

各類人員應按照以下規定辦理《勞動手冊》:

1、各類學校應屆畢(肄)業生轉到地區的,按規定向街道(鄉、鎮)勞動服務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后發給。

2、各類應屆畢業生通過社會招聘,被單位直接錄用的由錄用單位憑學校發給的通知書,隨帶被錄用者一寸證件照兩張,到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職業介紹所,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時發給。

3、企業在職職工暫不發《勞動手冊》,待因各種原因與企業終止、解除勞動關系退回地區后,按規定向街道(鄉、鎮)勞動服務所辦理失業登記手續時發給。

職工在職期間被其他單位招收錄用的,由錄用單位憑《上海市職工調動表》和原單位出具的《上海市職工退工單》,到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職業介紹所辦理用工登記手續時發給。

4、與企業辦理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的《勞動手冊》在簽訂協議之后,由企業發給。

5、其他失業人員,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后發給。

《勞動手冊》在勞動者失業期間由本人保管,在職期間由用工單位保管。

希望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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