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海戶籍外地父母有什么優待(外地老人上海居住證有啥用)

时间:2024-05-26 02:24:11 编辑: 来源:

在上海上大學外地戶口學生去當兵的父母有什么優惠政策

在上海上大學的外地戶口學生去當兵,其父母可以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 發放優待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入伍后,符合條件的義務兵家屬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申請領取優待金。優待金的發放標準根據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確定,不同地區標準會有所不同。

2. 安排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暫行辦法》,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具體來說,退役士兵可以在政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就業,也可以自主創業。

3. 子女教育優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可以享受教育優待。具體來說,現役軍人子女可以在當地公辦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就讀,并可以享受相應的學費減免政策。

4. 醫療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符合條件的義務兵家屬可以享受醫療保障。具體來說,義務兵家屬可以參加當地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可以享受相應的醫療費用報銷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政策的具體執行標準可能會因地區、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同時,如果您有相關問題需要買粉絲,建議您向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了解更詳細的信息。

父親是上海的,母親是外地的,小孩上戶口有什么要求嗎?

父親是上海的,母親是外地的,小孩上戶口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上海戶籍新生兒。

2.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原上海市居民,現旅居國、境外,其在國內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嬰兒,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區、縣公安機關批準后,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3.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上海市居民,其在國、境外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嬰兒,可向上海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區、縣公安機關批準后,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4.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在國、境外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嬰兒,可向本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區、縣公安機關批準后,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5.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上海市居民,在國、境外出生、具有中國國籍的嬰兒,可向上海市父或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經區、縣公安機關批準后,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除了滿足上述條件,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小孩上戶口的時間是在出生后15天內,逾期將繳納罰款。

2. 如果小孩的父母雙方都是外地的戶籍,那么小孩在 上海 上戶口需要提供在上海的居住證明、租房合同等材料。

3. 如果小孩的父母雙方都是上海的戶籍,那么小孩在 上海 上戶口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

4. 上戶口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辦理,具體流程可以買粉絲當地派出所或者戶籍管理部門。

總之,小孩上戶口需要滿足條件,并準備好相應的材料,按照規定的流程辦理。

外地老人上海居住證有啥用

上海居住證用處如下:

1、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參加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可享受相關待遇。如果持證人居住證積分達到120分,子女同樣可以參加上海的醫療保險并享受相關待遇;

2、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證有效期內,按規定為其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持居住證可以讓其同住子女在上海上學,并且如果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還可以讓子女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職校等等。如果你沒有上海居住證或居住證過期孩子就無法在上海上學;

3、持有人可以按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職業資格考試、職業資格登記。有了居住證,還可以在上海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注冊登記、以及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

4、持有人可以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5、持有人可以參加本市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等的評選,并享受相應待遇;

6、證件辦理:

(1)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上海車牌。非滬籍的外地人想在上海拍車牌需要持有有效的居住證且自申請之日前已在本市連續繳納滿3年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

(2)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

7、持有居住證滿2年要求,就可以在上海申請公租房,價格更便宜更劃算。上海居住證辦理條件:

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上海市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2、有合法穩定就業或者合法穩定住所或者還是在上海連續就讀。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外地父母投靠上海子女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根據上海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只有上海市的支內、知青等外遷人員可以回到上海投靠子女辦理落戶手續,其他人員不能通過投靠子女在上海市辦理落戶手續。

法律依據:《上海市公安局關于執行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政策的若干規定(滬公發[2013]166號)》三、關于老人投靠

本市支內、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員(以下統稱“外遷人員”)及其配偶,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或者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老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回滬落戶:

(一)夫妻雙方均為本市外遷人員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可以同時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2.無子女的,可以同時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3.外省市無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應征入伍、出國(境)、死亡(失蹤)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銷本市戶口的,可以同時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二)夫妻一方為本市外遷人員,其外省市配偶婚姻登記滿10年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可以同時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2.無子女的,夫妻一方為本市支內、知青的,且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可以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應在其本人擁有的本市合法住所處落戶。其外省市配偶可以隨遷,或待本市支內、知青回滬落戶后再申請;

3.本市支內、知青已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可以在他們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4.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有本市戶口的人員死亡的,其外省市配偶未再婚,外省市無子女的,可以在他們生育的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本市外遷人員屬單身老人,其未生育、未領養過子女的,可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戶口所在地,或本人、親屬在本市的合法住所處落戶。

外地父母投靠上海子女落戶條件

外地父母投靠上海子女落戶條件如下:

1、父母年滿60周歲。

2、父母和子女在滬共同居住。

3、父母在滬有合法固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滿5年。

4、父母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

5、子女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

落戶的材料:

1、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

2、戶口遷移證明:原戶籍地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證明已經遷出原籍地;

3、居住證: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辦理居住證以獲得落戶資格;

4、工作或學習證明: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學校開具的在讀證明等;

5、社保繳納證明:提供一定時間內的社保繳納記錄,以證明在當地有穩定的生活來源;

6、稅收證明:提供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以證明在當地具有合法的經濟來源;

7、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離婚證等,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相關證明;

8、子女撫養權證明(如適用):如果有子女,可能需要提供子女的撫養權證明。

綜上所述,具體落戶政策可能會因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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