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RCEP數字貿易(下列協定中我國申請加入的是什么)

时间:2024-05-23 20:33:44 编辑: 来源:

RCEP明年1月1日生效!RCEP將帶來哪些便利和優惠?

東盟秘書處日前宣布,《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已達到生效門檻,將于2022年1月1日對已正式提交核準書的文萊、柬埔寨、老撾、新加坡、泰國、越南6個東盟成員國,以及中國、日本、新西蘭、澳大利亞4個非東盟成員國生效。觀察人士表示,RCEP生效后,將推動東盟經貿增長,加速東盟經濟一體化進程,助力東盟經濟共同體建設。

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簽署,現有15個成員國,其總人口、經濟體量、貿易總額均占全球總量約30%,是世界上最大的自貿區。根據協定,RCEP在6個東盟成員國和3個非東盟成員國獲批準后,即可在這些批準的國家之間相互生效。

觀察人士認為,協定生效后,將進一步提升東盟在區域框架內的中心地位和作用。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長陳振聲此前表示,東盟在RCEP簽署進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推動各方合作。

隨著RCEP未來不斷向新合作伙伴開放,RCEP規模和影響力將繼續擴大,進一步穩定東盟在區域架構中的中心地位,有助于建立更加多樣、包容的亞太自由貿易區。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拉惹勒南國際研究院多邊主義中心副主任膠甲蒙·比達敦龍吉說,RCEP凸顯東盟影響力已擴展到東盟之外,將推動東盟未來提出以東盟為中心的區域治理機制。

同時,觀察人士也看好RCEP框架下區域內各國經貿合作前景,認為RCEP規則或將成為未來區域自由貿易合作的基準和法律先例。而作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自貿協定,RCEP生效將推動區域內自由貿易發展,為后疫情時代東盟經濟復蘇注入動力,有力推動東盟經濟共同體建設。

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的一項研究表明,RCEP將擴大東盟和其他成員之間的貿易,直接促進經濟增長。據該所測算,到2030年,RCEP有望帶動成員國出口凈增加5190億美元,國民收入凈增加1860億美元。

近年來,東盟各國經濟一體化水平不斷提升。海外專家預測,RCEP將進一步提升東盟內部經濟融合與一體化水平,有助于東盟完全建成經濟共同體。

RCEP生效后將帶來哪些影響?

在今年3月的吹風會上,商務部國際經貿關系司司長余本林表示,企業將以更低的成本進口先進技術、重要設備、關鍵零部件、日用消費品、醫藥和護理設備,以及進口設計研發、節能環保等生產性服務,更好滿足國內市場消費升級需求。

此外,協議的達成還有助于構建本區域內的供應鏈和價值鏈。“在區域里形成一個統一的自由貿易區,有助于本地區內根據比較優勢形成供應鏈和價值鏈,對本區域內的商品流動、技術流動、服務流動、資本流動,包括人員跨境流動都會有非常大的好處,形成‘貿易創造’效應。”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

以服裝行業為例。越南生產的服裝如果現在向中國出口,就要交關稅,而加入了自貿協定以后,區域價值鏈就會發揮作用;中國從澳大利亞、新西蘭進口羊毛,因為簽訂了自貿協定,所以可能未來會免稅進口羊毛,進口之后在中國織成布料,這個布料可能又出口到越南,越南用這個布料織成服裝,之后再出口到韓國、日本、中國等其他國家,這些都可能免稅,基于此,可以促進當地紡織服裝業的發展、解決當地就業,并且對出口也非常有好處。

因此,RCEP簽署后,如果九成以上的產品逐漸零關稅,會極大促進包括中國在內的十幾個成員國的經濟活力。

此外,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負責人何亞瓊看來,它還將提升中國制造業的質量,促進中國制造業向中高端邁進。

數字貿易中的數據風險是什么

數字貿易中的數據風險有如下:

第一,數據利用與信息安全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戰。

第二,RCEP的數字貿易監管及爭端解決機制力度有限,對我國數字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新挑戰。

第三,RCEP對我國參與國際貿易規則的制定提出了更高要求。

下列協定中我國申請加入的是什么

加入的協定如下:

1、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

《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是2012年由東盟發起,歷時八年,由包括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和東盟十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文萊、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共15方成員制定的協定。2022年1月1日,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正式生效。

《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涵蓋人口超過35億,占全球47.4%,國內生產總值占全球32.2%,外貿總額占全球29.1%,世界上涵蓋人口最多、成員構成最多元、發展最具活力的自由貿易區。

2、《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

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是亞太國家組成的自由貿易區,是美國退出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TPP)后該協定的新名字。2018年3月8日,參與“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談判的11國代表在智利首都圣地亞哥舉行協定簽字儀式。簽署CPTPP的國家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智利、新西蘭、新加坡、文萊、馬來西亞、越南、墨西哥和秘魯。

2021年9月16日,中國正式提出申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

3、《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

《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蘭三國于2020年6月12日線上簽署,是旨在加強三國間數字貿易合作并建立相關規范的數字貿易協定。《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以電子商務便利化、數據轉移自由化、個人信息安全化為主要內容,并就加強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領域的合作進行了規定。

2021年11月1日,中國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致信新西蘭貿易與出口增長部長奧康納,代表中方向《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保存方新西蘭正式提出申請加入DEPA。

DEPA是什么組織

DEPA是什么組織

DEPA是什么組織,11月1日,中國正式對外宣布,決定申請加入DEPA,DEPA由新加坡、新西蘭、智利三個國家于2020年6月共同簽署,DEPA是什么組織。

DEPA是什么組織1

《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igital E買粉絲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蘭三國于2020年6月12日線上簽署。

2021年11月1日,中國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致信新西蘭貿易與出口增長部長奧康納,代表中方向《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保存方新西蘭正式提出申請加入DEPA。

當前,全球數字經濟規模排在前三的經濟體分別是美國、中國和德國,由此就可以分成三種數字經濟貿易的發展方向,首先是美國提倡的數據轉移自由化模式,其次是歐盟強調個人信息隱私安全的模式,最后就是我國倡導的數字主權治理模式,這三種模式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差異。

經濟學家周念利表示,在這三種模式的基礎上其實還存在第四種模式,那就是新加坡的數字貿易發展模式。近年來,新加坡的高新技術產業不斷發展,據統計,從2016年起至2020年,新加披就已經對數字化產業投入200億元。背靠東南亞這個廣闊,且發展潛力大的市場,新加坡的數字經濟得到很好的發展甚至還被稱作“東南亞硅谷”。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疫情的影響下,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勢頭更加強烈,數據統計顯示,2020年全年,我國數字經濟總量高達39.2萬億元,約占我國GDP總量的38.6%。如今,我國申請加入DEPA,這將持續推動我國數字經濟向前發展。

DEPA是什么組織2

11月1日,中國正式對外宣布,決定申請加入《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igital E買粉絲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簡稱DEPA),并表示愿意同各方一道推動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中方還強調了此前提出的《全球數據安全倡議》,指出數字治理國際規則將尊重各方利益,打造一個公平公正、開放非歧視的數字發展環境。這是我國繼CPTPP之后主動申請加入的另一個國際協議,此舉引起了國內外的高度關注。

DEPA吸引力強

DEPA由新加坡、新西蘭、智利三個國家于2020年6月共同簽署,該協議旨在強化三個成員國之間的數字貿易合作,并建立起符合各方利益的數字貿易協定。

在此之前,據媒體9月12日報道,韓國已正式啟動加入DEPA程序。DEPA算的上是一個比較新的協定,為何卻吸引中國、韓國等眾多國家申請加入?

據媒體報道,DEPA由16個主題模塊構成,內容涵蓋了數字時代支持數字經濟和貿易的方方面面的內容。比如,支持工商界的無紙貿易、加強網絡安全、保護數字身份、加強金融科技領域的合作,還有個人信息的隱私、消費者保護、數據管理、透明和開放等社會關注的問題。

有分析認為,無論是從DEPA的`內容設計還是整個協定的結構來看,DEPA都有其創新性。其中模塊式協議是DEPA的一大特色。參與方不需要同意DEPA的全部內容,加入哪個模塊都可以,像搭積木拼圖的模式,可以加入其中的幾個板塊。

商務部研究院電子商務所副主任杜國臣近日接受央廣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DEPA是一個比較新的協定,而且體量規模較小,但它代表了一個趨勢,即在現有貿易和投資協定之外,單獨提出關于數字經濟的協定,這是全球第一個關于數字經濟的重要規則安排,為全球數字經濟制度安排(提供了)模板。

杜國臣表示,現在無論是投資還是貿易,都越來越多地以數字化形式呈現。根據美國布魯金斯學會測算,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對全球GDP增長的推動作用已經超過貿易和投資,數字領域國與國之間規則安排的重要性就愈加凸顯,由此產生的數據跨境流動、數字本地化存儲、數字安全、隱私、反壟斷等一系列問題,需要規則和標準來協調。所以,數字經濟、數字貿易在當前全球和區域經濟規則安排,以及全球經濟治理體系中越來越重要。

中國釋放重要信號

DEPA的三個推動國家——新加坡、智利、新西蘭,并不是傳統的數字經濟大國。2020年,數字經濟規模分列前三位的依次是美國、中國、德國,分屬于主導當下全球數字經貿規則的三種力量:美國倡導的支持數據自由流動、反對服務器和數據本土化的模式;以歐盟為代表的強調隱私、視聽產品例外、知識產權和消費者保護的模式;以中國為代表的強調數字主權的治理模式。這三種模式其實在多個領域存在一些差異。

在全球層面,WTO近年來也在推動數字貿易的國際規則制定。包括中國在內的76個WTO成員于2019年發表了電子商務聯合聲明,啟動與貿易有關的電子商務談判。不過,許多分析認為,WTO達成諸邊協定“遙遙無期”。相比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全球數字經濟規則的制定明顯滯后。

杜國臣表示,全球數字經濟規則制定存在兩種趨勢:一種是數字經濟的單獨規則安排,比如由新加坡等國推動的DEPA就代表著這樣的發展方向;第二個發展方向是RCEP、美墨加協定、CPTPP等(區域安排)中,包含有電子商務、數據跨境流動、本地存儲等方面的相關章節,而且章節分量、比重越來越大、越來越成為關注焦點。

杜國臣表示,至于WTO電子商務諸邊談判,將來是分化還是趨同,是割裂還是融合的發展趨勢,值得關注。但不管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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