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ddu貿易術語什么意思(ddu是什么貿易術語)

时间:2024-05-18 19:28:11 编辑: 来源:

ddu是什么貿易術語

DDU的意思是未完稅交貨。

DDU是賣方必須承擔貨1653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除進口手續和關稅以外的一切費用和風險,DDU是買方承擔可能發生的,因其未能及時辦理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相對于FOB/C&F而言,DDP對賣方的風險要大得多,應該說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貿易條款。在FOB或者C&F下,當貨物裝上船,風險就轉移給了買方。但是在DDP下,賣方的風險要一直持續到交到客戶手中。

當中貨物出現任何差錯,都得賣方買單。因此做DDP的賣方,最好能辦理貨物運輸險,出了問題還可以找保險公司。

擴展資料:

買賣雙方基本義務:

賣方必須簽訂運輸合同,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所發生的運費;在指定港口或目的地的運輸終端將符合合同約定的貨物從抵達的運輸工具上卸下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向買方發出所需通知,以便買方采取收取貨物通常所需的措施。

承擔在運輸終端交貨之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保險費);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出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出口和交貨前從他國過境運輸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提供商業發票及買方能夠收取貨物的憑證或相等的電子信息。

買方承擔在運輸終端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DDP與DDU分別是什么意思

1、DDP,英文全稱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稱為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

“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

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2、未完稅交貨(DDU,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指賣方負責租訂運輸工具,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已清關貨物運抵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工具上交貨并承擔交貨前的費用、風險的貿易術語。

注意事項

1、在DDP的交貨條件下,賣方是在辦理了出口結關手續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貨的,這實際上是賣方已將貨物運進了進口方的國內市場。如果賣方直接辦理進口手續有困難,也可要求買方協助辦理。如果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或辦理進口手續,則不應使用DDP術語。

2、如果雙方當事人愿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貨物進口時需支付的某些費用,如增值稅,則應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稅后交貨,增值稅未付(插入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確。

3、買方負責在指定目的地將貨物從到達的運輸工具上卸下,但賣方要保證貨物可供卸載。賣方在簽訂運輸合同時應注意運輸合同與買賣合同相關交貨地點的協調,如果賣方按照運輸合同在指定目的地發生了卸貨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無權向買方要求償付。

4、由于賣方承擔在特定交貨地點交貨前的風險,買賣雙方應盡可能清楚地訂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貨地址,具體到指定目的地內特定的點。如果沒有約定特定的交貨點或該交貨點不能確定,賣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5、賣方對買方沒有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但由于整個運輸過程的風險要由賣方承擔,賣方通常會通過投保規避貨物運輸風險。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DDP、百度百科-未完稅交貨

國際貿易術語DDU和DDP有什么區別

DDU是指送貨到買方指定目的地但不交裞的價格,DDP是指送貨到買方指定目的地並交完稅的價格

ddu是什么貿易術語

DDU,是英文Delivered Duty Unpaid的縮寫,指“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DDU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

要注意的是,DDU的交貨方式,不包括關稅、捐稅以及貨物進口時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進口商需要承擔因為沒有能夠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結關流程而額外引發的費用和風險。

DDU和DDP的區別

1、意義不同

DDU意為未完稅交貨,DDP意為稅后交貨。

2、費用承擔不同

DDU是指賣方除進口程序和關稅外,需要承擔貨物運輸到指定目的地的所有費用和風險。DDP是賣方在指定地點,辦理進口清關手續后,將交付給買方未卸貨的裝運工具上的貨物,交付給買方。

3、風險不同

DDU由買方承擔可能發生的額外費用和風險。DDP是指賣方需要承擔將貨物運的地的所有風險和費用。

DDU,DDP和CIF有什么區別

DDU/DDP 就是A發貨給國外B,當中的所有運輸清關等事情都是由A來負責(A可以委托貨代來負責),區別就是DDU是不包括稅金的,也就是貨值的百分之多少,稅金會在B收貨時交付。DDP當然就是所有費用都是A支付。

CIF很簡單,A發貨給B,A只要負責從家里到目的港的碼頭,也就是船到港后將貨物卸下來就沒有A的事情,之后的清關,提貨及送到B家里的事情都是B自己去做。

1、DDU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由賣方將貨物直接運至進口國國內指定地點, 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因此《2000年通則》要求買方承擔可能發生的,因其未能及時辦理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同時2000年通則建議在與辦理進口結關困難和費時的國家進行交易時,為避免因買方未能及時辦理進口結關而影響交易的進行,賣方還是不要使用DDU為好。

2、DDP 英文全稱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文名稱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

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EXW術語下買方承擔最大責任,而DDP術語下賣方承擔最大責任。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應使用此術語。

但是,如當事方希望將任何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如增值稅)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 若當事方希望買方承擔進口的風險和費用,則應使用DDU術語。該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但當貨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碼頭交貨時,應使用DAP術語。

3、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

如買賣雙方未約定具體險別,則賣方只需取得最低限底的保險險別,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保險,在保險費由買方負擔的前提下,賣方應予加保,賣方投保時,如能辦到,必須以合同貨幣投保。

擴展資料:

貿易術語(Trade Terms)也被稱為價格術語(Price 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和交貨條件,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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