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DAP是什么貿易術語(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时间:2024-05-08 20:46:51 编辑: 来源:

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貨,不含卸貨,不含進口清關費用,運輸方式可以是海運或者其他賣方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AP——是實際交貨,且對于賣方來說,所承擔的費用和風險加大了——運費除了從起運港(或起運地)到目的港的運費外,還要承擔從目的港到客戶指定接貨地點的運費,以及這一段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貨物損失的風險。

CIP與DAP的區別如下:

相同:交貨地點都是指定地點,可以是兩國邊境指定地點,可以是目的港船上,也可以是進口國某一地點

不同:CIP:風險在貨交承運人的時候轉移;賣方有義務買保險DAP:風險在目的地指定地點實際交貨時轉移;賣方無義務購買保險,購買保險只是為了保障自身利益。

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個國際貿易術語,即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DAP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注意提示

由于賣方承擔在特定交貨地點交貨前的風險,買賣雙方應盡可能清楚地訂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貨地址,最好能具體到指定目的地內特定的點。如果沒有約定特定的交貨點或該交貨點不能確定,賣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目的地交貨,該術語是INCOTERMS 2010。

貿易術語:

DPA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刪去了《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4個術語:DAF(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貨、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碼頭交貨、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稅交貨。

新增了2個術語: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貨。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個術語,DAT取代了DEQ,且擴展至適用于一切運輸方式。

ddp貿易術語和dap有什么區別?

1、概念區別:

(1)DDP (Delivered Duty Paid)即稅后交貨,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2)DAP(delivered at place) 即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2、義務區別:

(1)DDP賣方承擔最大責任。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應使用此術語。但是,如當事方希望將任何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如增值稅)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

(2)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擴展資料

關于DDU

費用承擔

貿易術語fca與dap的區別

FCA: Free Carriage 也就是“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DAP: Delivered at Place 也就是“目的地交貨(……指定地點)”,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

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貨,不含卸貨,不含進口清關費用,運輸方式可以是海運或者其他賣方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AP——是實際交貨,且對于賣方來說,所承擔的費用和風險加大了——運費除了從起運港(或起運地)到目的港的運費外,還要承擔從目的港到客戶指定接貨地點的運費,以及這一段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貨物損失的風險。

CIP與DAP的區別如下:

相同:交貨地點都是指定地點,可以是兩國邊境指定地點,可以是目的港船上,也可以是進口國某一地點

不同:CIP:風險在貨交承運人的時候轉移;賣方有義務買保險DAP:風險在目的地指定地點實際交貨時轉移;賣方無義務購買保險,購買保險只是為了保障自身利益。

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個國際貿易術語,即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DAP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注意提示

由于賣方承擔在特定交貨地點交貨前的風險,買賣雙方應盡可能清楚地訂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貨地址,最好能具體到指定目的地內特定的點。如果沒有約定特定的交貨點或該交貨點不能確定,賣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目的地交貨,該術語是INCOTERMS 2010。

貿易術語:

DPA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刪去了《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4個術語:DAF(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貨、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碼頭交貨、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稅交貨。

新增了2個術語: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貨。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個術語,DAT取代了DEQ,且擴展至適用于一切運輸方式。

ddp貿易術語和dap有什么區別?

1、概念區別:

(1)DDP (Delivered Duty Paid)即稅后交貨,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2)DAP(delivered at place) 即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2、義務區別:

(1)DDP賣方承擔最大責任。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應使用此術語。但是,如當事方希望將任何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如增值稅)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

(2)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擴展資料

關于DDU

費用承擔

貿易術語fca與dap的區別

FCA: Free Carriage 也就是“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DAP: Delivered at Place 也就是“目的地交貨(……指定地點)”,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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