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cpt貿易術語風險劃分界限(《in買粉絲terms 2000》中關于FOB、CIF、CFR、CPT、CIP的詳細規定)

时间:2024-05-19 01:07:19 编辑: 来源:

貿易術語FOB,CFR,CIF,FCA,CPT,CIP,的風險按從大到小排列

按賣方承擔的風險由大到小排列應為:CIP、CPT、CIF、CFR、FOB、FCA

按FCA、CPT和CIP三種貿易術語成交,就賣方承擔的風險而言,FCA最小,CIP最大

從賣方風險承擔而言,是一樣的,都是貨交承運人即完成風險轉移;從賣方費用承擔而言,這個排序是對的。FCA、CPT和CIP這三個貿易術語在價格構成中通常包括三個方面:采購成本、費用和凈利潤。國外費用主要包括:對外運輸費用從國內陸路出口出發地到國外目的地的運輸費用;境外保險費,如果有中介,還包括支付給中介的傭金。國內費用包括:加工整理費用,包裝成本,倉儲費用包括倉租、火災保險等國內運輸費用倉庫到碼頭。拼箱費如果貨物沒有形成整箱,證件費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原產地證費、執照費、報關費等。銀行手續費貼息、手續費等預計損失丟失、短路損失、泄漏、損壞、變質等。

FCA、CPT、CIP的價格構成計算公式如下:FCA價格=采購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CPT價格=采購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凈利潤。CIP價=采購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拓展資料:

1、以下是FCA、CPT和CIP術語的換算:FCA價格轉換為其他價格,CPT價格=FCA價格+國外運費,CIP價格=(FCA價格+國外運費)/(1-保險加)×保費率),CPT價格轉換為其他價格。FCA價格=CPT價格-國外運費,CIP價格=CPT價格/(1-保險費)×保費率),CIP價格轉換為其他價格,FCA價格=CIP價格×(1-保險費×保險費率)-國外運費,CPT價格=CIP價格×(1-保險費×保費率)。

2、承運人是指在運輸合同中承諾通過鐵路、公路、航空、海運、內河水路或者上述運輸的組合或者其他方式進行運輸的任何人。如果收貨承運人也用于將貨物運輸到約定的目的地,則當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時,風險就轉移了。CPT條款要求賣家辦理出口清關手續。賣方的義務提供符合合同的貨物,賣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提供貨物和商業發票或等效的電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證據。

3、許可證、其他許可證和手續賣方必須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運輸和保險合同,賣方必須自費按照通常的條件訂立運輸合同,按照通常的路線和習慣方式將貨物運輸到指定目的地的約定地點。具體交割點未約定或者按照慣例無法確定的,賣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用途的交割點。交貨,賣方必須將貨物交付給按照 A3 約定的承運人,或者,如果有收貨承運人,則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使貨物能在約定的日期或時限內運至指定目的地的約定地點。

4、風險轉移除 B5 另有規定外,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所有風險,直至貨物按照 A4 交付。成本劃分除非 B6 中另有規定,否則賣方必須支付直到按照 A4 交貨時為止與貨物有關的所有費用,以及按照 A3A 產生的運費和所有其他費用,包括賣方按照運輸合同規定支付的目的地裝卸費;和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出口所需的海關手續費用以及出口時應繳納的一切關稅、稅金和其他費用。

貿易術語中,CPT什么意思?

CPT是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的縮寫形式,意為運費付至·

(……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貨交承運人),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

即買方承擔交貨之后一切風險和其他費用

按FCA、CPT和CIP三種貿易術語成交,就賣方承擔的風險而言,FCA最小,CIP最大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從賣方風險承擔而言,是一樣的,都是貨交承運人即完成風險轉移;

但從賣方費用承擔而言,這個排序是對的。

1.適用的運輸方式

FCA、CPT、CIP則適用于包括海運在內的各種運輸方式以及多式聯運方式,其承運人可以是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多式聯運的聯合運輸經營人。

2.風險轉移的界限

FCA、CPT、CIP的風險則自貨物交付承運人接管時轉移。

3.裝卸費用負擔不同

FCA、CPT、CIP術語同樣采用租船運輸時,由于裝卸貨費用通常已經包括在運費中,所以買賣雙方一般不需要在合同中規定裝卸費用由何方負擔。

4.使用的運輸單據不同

按FCA、CPT、CIP術語成交,賣方向買方提供的運輸單據視運輸方式而定,可以是與海運有關的運輸單據,也可以是鐵路運單或航空運單等。

5.交貨的地點不同

FCA、CPT、CIP買賣雙方交貨的地點是在承運人辦理貨物交接的裝運地,承運人接管貨物的地點可以在其提供的運輸工具上,也可以在約定的運輸站或收貨站。

拓展資料:

FCA、CPT和CIP三種貿易術語的價格構成計算公式分別如下:

FCA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凈利潤

CPT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凈利潤

CIP價=進貨成本價+國內費用+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凈利潤

以下是FCA、CPT和CIP三種術語的換算:

1.FCA價換算為其他價

CPT價= FCA價+國外運費

CIP價=( FCA價+國外運費)/ (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

2.CPT價換算為其他價

FCA價=CPT價- 國外運費

CIP價= CPT價 / (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

3.CIP價換算為其他價

FCA價=CIP價×(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國外運費

CPT價= CIP價×(1-保險加成×保險費率)

《in買粉絲terms 2000》中關于FOB、CIF、CFR、CPT、CIP的詳細規定

一、 FOB

(一)FOB術語的含義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上,并負擔貨物越過船弦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買方則承擔貨物越過船弦后的一切責任、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本術語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如果雙方當事人不擬以越過船舷作為完成交貨,則應采用FCA術語。

(二)FOB術語下買賣雙方的主要義務

按照《2000年通則》對FOB術語的解釋,買賣雙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賣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口,將合同規定的貨物交至買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自負風險與費用,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書,辦理貨物出口手續;

(4)提交商業發票和證明貨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單據,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信息。

2.買方的主要義務。

(1)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運費,并將船名、裝船地點和要求交貨的時間及時通知賣方;

(2)按合同規定受領貨物,收取有關單據,并支付貨款;

(3)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辦理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書,并辦理貨物進口以及必要時經由另一國過境運輸的一切海關手續;

常見的FOB術語變形有:

FOB Liner Terms (FOB班輪條件),指裝船費用如同以班輪運輸那樣,由支付運費的一方 (即買方)負擔。

FOB Under Tackle (FOB吊鉤下交貨),指賣方將貨物置于輪船吊鉤可及之處,從貨物起吊開始的裝貨費用由買方負擔。

FOB Stowed (FOB并理艙,縮寫:FOBS),指賣方負擔將貨物裝入船艙并支付包括理艙費在內的裝貨費用。理艙費是指貨物入艙后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

FOB Trimmed (FOB并平艙, 縮寫:FOBT),指賣方負擔將貨物裝入船艙并支付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貨費用。平艙費是指對裝入船艙的散裝貨物進行平整所需的費用。

FOB Stowed and Trimmed(FOB并理艙和平艙,縮寫:FOBST),指賣方負擔包括理艙費和平艙費在內的各項裝船費用。

值得注意,以上關于FOB術語變形的解釋系根據我國和其他國家在國際貿易實踐中的通常理解和應用所作出的,國際上對此并無統一和權威性的解釋。因此,在實際業務中,除非買賣雙方對有關貿易術語變形的含義有一致的理解,否則,在使用貿易術語變形時,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賣方所需承擔的額外義務,以免事后發生爭議。

必須指出,以上關于FOB術語變形一般只涉及到裝船費用的負擔,風險劃分則仍以船舷為界。但是,如果買賣雙方有意使風險轉移點與術語變形后的費用劃分點相一致,則需在合同中對此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以免日后履約時發生糾紛。

二、CIF

(一)CIF的含義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險費、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承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負責租船訂艙,辦理貨運保險,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正常運費以及保險費,并自費辦理出口通關手續。但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發生各種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賣方轉移至買方。本術語只適用于海運和內河運輸。

在我國,有人曾誤稱CIF為“到岸價”,這容易引起誤解而導致工作中不應有的損失。其實,按CIF條件成交時,賣方仍是在裝運港完成交貨,賣方承擔的風險,也是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風險,越過船舷以后的風險仍由買方承擔;貨物裝船后產生的除正常運費、保險費以外的費用,也要由買方承擔;CIF條件下的賣方,只要提交了約定的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并不保證把貨物按時送到對方港口。因此, CIF合同的性質仍屬裝運合同而非到達合同。

(二)CIF術語下買賣雙方的主要義務

按照《2000年通則》,CIF合同買賣雙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賣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裝運港將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及時通知買方;

(2)自費辦理貨物出口手續,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書;

(3)租船或訂艙,并支付從裝運港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4)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

(5)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6)提供商業發票、保險單和在目的港提貨所用的通常運輸單據或具有同等效力的電子信息。

2.買方的主要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受領貨物,收取有關單據,并支付貨款;

(2)自費辦理貨物進口手續,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核準書;

(3)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后的一切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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