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dap cif貿易術語運輸方式(DAP貿易術語適合任何一種運輸方式嗎)

时间:2024-05-29 10:54:11 编辑: 来源:

DAP貿易術語適合任何一種運輸方式嗎

DAP貿易術語適用于任何一種運輸方式,包括國際多式聯運2010通則中的11種貿易術語,除了FAS、FOB、CFR、CIF四種是只適用于水上運輸方式之外,其他七種均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

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Trade Terms)也被稱為價格術語(Price 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和交貨條件,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主要作用:

1.有利于買賣雙方洽商交易和訂立合同。由于每一種貿易術語對買賣雙方的義務都有統一的解釋,有利于買賣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早日成交。

2.有利于買賣雙方核算價格和成本。各種貿易術語對于成本、運費和保險費等各項費用由誰負擔都有明確的界定,買賣雙方比較容易核算價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決履約當中的爭議。由于貿易術語有相關的國際慣例解釋,對買賣雙方在交易中的爭議,可通過國際貿易慣例解釋。

拓展資料:國際慣例

1.《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1928年國際法協會在華沙開會,制定了《1928年華沙規則》,該規則專門解釋CIF買賣合同的性質、買賣雙方的責任、費用、風險劃分以及所有權的轉移方式等問題。1932年對原規則進行修訂,產生了《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2.《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由美國9個商業團體共同制定,該慣例對六種貿易術語進行了解釋,具體是

(1)Ex 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

(2)FAS在運輸工具旁交貨;

(3)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

(4)C&F成本加運費;

(5)CIF成本加運費、保險費;

(6)Ex Dock目的港碼頭交貨。

DAP和CIF有什么區別

dap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cif僅適用于海運。兩者的其它區別在于:

dap——是實際交貨,且對于賣方來說,所承擔的費用和風險加大了——運費除了從起運港(或起運地)到目的港的運費外,還要承擔從目的港到客戶指定接貨地點的運費,以及這一段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貨物損失的風險。

而cif是象征性交貨,即只要賣方在起運港將貨物裝上船,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的那一刻起,貨物的風險即告轉移給了買方,且運費只要付到目的港即可,當然還有保費,那不過是一點點罷了。

貿易術語CIP和DAP在風險劃分,交貨地點,合同性質,費用構成方面的區別

CIP貿易術語和DAP貿易術語的區別如下:

(1)風險劃分:

CIP貿易術語中賣方承擔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控制之前的風險,買方承擔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后的風險;而DAP貿易術語中賣方承擔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控制之前的風險,買方承擔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后的風險。

(2)交貨地點:

CIP貿易術語中交貨地點是買賣雙方約定的承運人所在地地點。DAP貿易術語中交貨地點是合同規定的目的地。

(3)費用構成:

CIP貿易術語中賣方承擔在交貨前的涉及的各項費用,包括關稅以及其他費用。此外賣方還要承擔運費以及辦理貨物保險時的保險費。買方承擔交貨后設計的費用,包括進口關稅等費用。

DAP貿易術語中賣方承擔在進口國內的指定地點完成交貨前的一切費用,包括出口關稅,經由第三國的費用、運費;買房承擔在交貨地點收獲后的各種費用,包括進口關稅,卸貨費。

(4)合同性質:

CIP貿易術語中賣方有義務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賣方有義務為買方訂立有關貨物運輸的保險合同;DAP貿易術語中賣方訂立運輸合同,但沒有訂立保險合同的義務。

DDP與DAP的區別?

1、交貨地點不同

DAP目的地交貨,將到達的 運送工具上準備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屬于賣方交貨。

DDP 完稅后交貨,出口商在進出口雙方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的手續后,再將貨物交給進口商。

2、風險方不同

DAP是賣方負擔貨物運 至指定地的一切風險。DDP是買方負擔貨物運 至指定地的一切風險。

3、付費方不同

DAP是物運抵指定目的地交買方處置前一切成本及費用。

DDP是貨物運抵指定目的地于送達之運輸工具上,稅訖交買方處置前一切成本及費用。

擴展資料:

二者含義:

1、DDP:

該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但當貨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碼頭交貨時除外。

2、D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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