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c組貿易術語與其他貿易術語的區別(C組貿易術語有哪些相同點)

时间:2024-05-03 06:27:30 编辑: 来源:

C組貿易術語與其他各組貿易術語的重要區別之一是(

《INCOTERMS 2000》C組貿易術語與其他各組貿易術語的重要區別之一是:風險和費用劃分的地點相分離。

C組貿易術語

成本加運費CFR

本術語英文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后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后 ,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CFR】術語變形

(1)CFR Liner Terms(CFR班輪條件)即卸貨費按照班輪的辦法處理,即買方不予承擔。

(2)CFR Landed (CFR卸到岸上) 指由賣方承擔將貨物卸到目的港岸上位置的卸貨費,包括從輪船到碼頭轉運時可能發生的駁船費和碼頭捐稅。

(3)CFR ex tackle (CFR吊鉤下交貨) 賣方承擔貨物從艙底吊至船邊卸離吊鉤為止的費用。

(4)CFR ex ship's hold (CFR艙底交接) 買方負責將貨物從目的港船艙艙底吊卸到碼頭的費用。

成本保險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需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于海運或內河運輸。

【CIF】術語變形

(1)CIF Liner Terms(CIF班輪條件):賣方必須承擔卸貨費用;

(2)CIF Landed(CIF卸至岸上):賣方必須承擔卸貨費用包括駁運費;

(3)CIF Under Ex Tackle(CIF吊鉤下交接):賣方必須承擔卸貨費用;

(4)CIF Ex Ship's Hold(CIF艙底交接):賣方不必承擔卸貨費用。

【注】CIF以及CFR的區別:

CIF術語要由賣方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向買方轉讓保險單;CFR術語則由買方自行辦理投保并支付保險費,保險也容易引起爭議問題。因為按照CIF術語,賣方雖然負責投保并支付保險費,但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起,風險就由賣方轉移到買方承擔,賣方對運輸中的貨物已經不再擁有可保權益,賣方實際上是為了買方的利益而投保。因此投保什么險別如何確定保險金額,應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否則容易在貨物遭受損失時而得不到應有的賠償而引起糾紛。

運費付至CPT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后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注】CPT以及CFR的區別:

(1)CPT是賣方負責安排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并付運費,但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者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后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但在CFR術語下,賣方完成交貨時在約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時,不是將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

(2)CPT術語可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而CFR術語僅適用于海洋和內河運輸。

運費保險費付至CIP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需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

c組貿易術語與其他各組貿易術語的重要區別是

c組貿易術語與其他各組貿易術語的重要區別在于運費合同方面,根據查詢題庫網顯示。

1、c組貿易術語在采用裝運地或裝運港交貨條件而主要運費已付的情況下使用,E組是賣方承擔責任最小的術語。

2、c組貿易術語在采用裝運地或裝運港交貨條件而主要運費已付的情況下使用,F組術語簽訂的銷售合同是屬于裝運合同。

3、c組貿易術語在采用裝運地或裝運港交貨條件而主要運費已付的情況下使用,D組術語訂立的銷售合同是屬于到貨合同。

貿易術語中C組與F組的不同點是什么?

按F組和C組術語成交的合同稱作裝運合同,這類合同下,賣方肌保證按時完成狀運但無須保證按時到貨,采用F組術語成交時,賣方承擔的風險和費用均在交貨地點同時轉移給買方,而按C組術語成交時,風險在交貨時轉移,而費用則在目的港或目的地轉移

不同點: FOB (買粉絲 on board)即裝運港船上交貨(但在與北美國家交易的時候,應在FOB后面+vessel表示船上交貨)因此,賣方在合同 規定 的時間和裝運 港口 ,將符合合同 規定 的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時 通知 買方即可

之后的運費和保險費與賣方無關

而CFR (買粉絲st and freight以前叫C&F,<<90通則>>改為 CFR )成本加運費,是賣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輸,并承擔運至指定目的港的運費,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裝運期內裝船, 通知 買方、提交相關單據并負責清關后完成交貨義務,不負責辦理保險

接下來的 CIF (買粉絲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運費加保險,顧名思義就是比CFR 條款 多了保險費用

可以簡單的理解為FOB+F=CFR, CFR+I=CIF

另外,與FOB所屬的F組( FCA 、 FAS 、FOB) 術語 相比,CFR,CIF所屬的C組(CFR,CIF, CPT , CIP ) 術語 下賣方所承擔的責任更大,即賣方都要負責訂立從啟運地至目的地的運輸契約,并支付正常的運輸費用,而且在CIF、 CIP 術語中賣方更要負責辦理貨物保險,支付相應保險費

利與弊: 選擇以FOB價成交,在運費和保險費波動不穩的市場條件下有利于自己

但也有許多被動的方面,比如:由于進口商延遲派船,或因各種情況導致裝船期延遲,船名變更,就會使出口商增加倉儲等費用的支出,或因此而遲收貨款造成利息損失

出口商對出口貨物的控制方面,在FOB條件下,由于是進口商與 承運人 聯系派船的,貨物一旦裝船,出口商即使想要在運輸途中或目的地轉賣貨物,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也會頗費一些周折

在一般情況下,只要出口商保證所裝運的貨物符合合同規定,只要所交的單據齊全、正確,進口商就必須付款

貨物過船舷后,即使在進口商付款時貨物遭受損壞或滅失,進口商也不得因貨損而拒付貨款

就是說,以CIF價成交的 出口合同 是一種特定類型的"單據買賣"合同

一個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夠把握自己所出售貨物的品質、數量,而且應該把握貨物運抵目的地及貨款收取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

對于貨物的裝載、運輸、貨物的風險控制都應該盡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權,這樣貿易的盈利才有保障

C組貿易術語有哪些相同點

C組術語

相同點:

1、均為運費付至,由賣方訂立運輸合同,屬于裝運合同。

2、后隨地點均為指定目的港(地)。

3、由出口方出口報關,由進口方進口報關。

4、風險劃分點和費用劃分點相分離,費用點在目的港(地),而風險點在裝運港(地)。

2020年通則c組貿易術語與其他貿易術語的最主要區別是

買賣雙方的費用劃分點與風險劃分點相分離

貿易術語(TradeTerms)也被稱為價格術語(PriceTerms),是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示成交價格的構成和交貨條件,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費用劃分等問題的專門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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