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dap貿易術語需要清關嗎(DAP什么意思,是DDU嗎?稅金是買方付嗎?)

时间:2024-05-19 04:15:30 编辑: 来源:

DAP什么意思,是DDU嗎?稅金是買方付嗎?

DAP意思是運輸終端交貨也就是目的地交貨,DAP不是DDU,除了清關費和關稅,到達目的地前的所有費用都由賣家負責。

DAP術語下由買家負責清關類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個術語,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DAP是由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拓展資料:DDU:目的港未完稅交貨 未完稅交貨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將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手續,也不從交貨的運輸工具上將貨物卸下,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不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國進口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除進口手續和關稅以外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除進口手續和關稅以外的一切費用包括:運費,保費,出口稅還有相關費用 適當的利潤 生產成本。

買方必須承擔此項“稅費”和因其未能及時輸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而引起的費用和風險。

DDP和DDU一般只針對由賣方原因造成的漏發件或損壞品的情況,一般情況下買方不會要求賣方做DDP或者DDU的,因為賣方作為外方,對國內的通關環境和國家政策不了解,通關過程中勢必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費用,而這些費用肯定會轉嫁給買方,所以買方通常最多做到CIF,做DAP或者DDU的很少。

貿易術語DAP的進口關稅誰負責辦理?

進口關稅(Import tariff)是一個國家的海關對進口貨物和物品征收的關稅,是增加政府收入和保護本國商品生產的手段之一。DAP條款是在目的地交通工具上交貨,只要賣方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就算完成交貨任務。其他的事情由收貨人負責。

拓展資料:

征收進口關稅會增加進口貨物的成本,提高進口貨物的市場價格,從而影響外國貨物進口數量。因此,各國都以征收進口關稅作為限制外國貨物進口的一種手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我國目前僅對4類貨物征收消費稅。奢侈品稅率下降第一類:過度消費會對身體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第二類:奢侈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化妝品以及護膚護發品。第三類:高能耗的高檔消費品,例如小轎車、摩托車。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例如汽油、柴油。

進口關稅下調海關監管手續費是指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征收海關監管手續費的辦法》的規定,對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實施監督、管理所提供服務征收的手續費。征收范圍:海關監管手續費僅對進口減免關稅的貨物和保稅貨物征收,具體范圍如下:1.供應國際航行船舶、飛機進口時予以免稅的燃料、船(機)用物料、機器設備的零件、部件和其他貨物;2.現有企業為技術改造而進口的減稅或免稅的機器設備;3.科研機構和大專院校進口免稅的科研和教學專用設備;4.國內機構和企業利用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進口的減免稅貨物;5.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進口的減免稅貨物;三資企業進口用于營業性的物資及進口料件加工后內銷,仍予減免稅的物資;6.進料加工和來料加工項目內的,以及境外客商提供的,準予暫免稅進口在國內加工、裝配后復出口的進口原料、材料、輔料、零件、部件和包裝材料。

貿易術語fca與dap的區別

FCA: Free Carriage 也就是“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DAP: Delivered at Place 也就是“目的地交貨(……指定地點)”,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

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貨,不含卸貨,不含進口清關費用,運輸方式可以是海運或者其他賣方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AP——是實際交貨,且對于賣方來說,所承擔的費用和風險加大了——運費除了從起運港(或起運地)到目的港的運費外,還要承擔從目的港到客戶指定接貨地點的運費,以及這一段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貨物損失的風險。

CIP與DAP的區別如下:

相同:交貨地點都是指定地點,可以是兩國邊境指定地點,可以是目的港船上,也可以是進口國某一地點

不同:CIP:風險在貨交承運人的時候轉移;賣方有義務買保險DAP:風險在目的地指定地點實際交貨時轉移;賣方無義務購買保險,購買保險只是為了保障自身利益。

dap貿易術語是什么?

DAP(delivered at place) 是一個國際貿易術語,即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DAP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只需做好卸貨準備無需卸貨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的到達車輛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賣方應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適用于任何運輸方式、多式聯運方式及海運。

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注意提示

由于賣方承擔在特定交貨地點交貨前的風險,買賣雙方應盡可能清楚地訂明指定目的地的交貨地址,最好能具體到指定目的地內特定的點。如果沒有約定特定的交貨點或該交貨點不能確定,賣方可以在指定目的地選擇最適合其目的的交貨點。

ddp貿易術語和dap有什么區別?

1、概念區別:

(1)DDP (Delivered Duty Paid)即稅后交貨,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在目的地應交納的任何“稅費”(包括辦理海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交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2)DAP(delivered at place) 即目的地交貨,是指賣方已經用運輸工具把貨物運送到達買方指定的目的地后,將裝在運輸工具上的貨物(不用卸載)交由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

2、義務區別:

(1)DDP賣方承擔最大責任。若賣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取得進口許可證,則不應使用此術語。但是,如當事方希望將任何進口時所要支付的一切費用(如增值稅)從賣方的義務中排除,則應在銷售合同中明確寫明。

(2)買方承擔在指定目的地運輸工具上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所需的許可或其他官方授權,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按合同約定收取貨物,接受交貨憑證,支付價款。

擴展資料

關于DDU

費用承擔

搜索关键词: